【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11月25日,苏州市统计局发布今年1至10月苏州经济数据。数据显示,今年以来,随着各项存量政策的落实落细,增量政策的加快落地,政策组合效应持续释放,苏州全市经济延续稳定增长态势,工业、投资保持稳健,消费小幅回升,新兴动能释放活力。作为工业大市,工业继续在苏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压舱石”作用。数据显示,1至10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38335.2亿元,同比增长4.8%。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2%。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产值同比增长8.8%。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分量更加突出。1至9月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战略性新兴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5%。
【点评】今年以来,苏州一揽子扩内需、稳外贸政策措施发力显效,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协同发力,对苏州经济增长形成较强拉动。
◎11月26日,苏州大学附属医院高质量发展大会举行,苏大附一院总院二期正式启用。此次启用的苏大附一院总院二期,总建筑面积33万平方米,分东、西两区,包括门诊、手术中心、医技楼、住院楼及科研楼等。其中,手术中心配备27间手术室,按全场景智慧化手术部设置,将打造国内首套基于手术富媒体电子病历模型的大数据中心。正式启用后,总院可满足日均上万人次的门诊需求,更好解决群众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全面助力医院构筑医疗卫生服务高地。
【点评】苏大附一院总院二期启用,是苏大附一院建设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11月30日,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大楼项目同步在姑苏区破土动工。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总建筑面积38689平方米,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大楼总建筑面积12255平方米,两个项目建设期24个月,预计2026年11月竣工。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建设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作为企业新总部大楼。该中心将打造80米办公塔楼结合特色公共空间组成的文化创意设计产业地标,是轨交2号线桐泾公园站TOD项目,为城市营造人性化场景的街道活动空间。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制造大楼,建成后将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推动人才引进、科技研发力度,全面提升集团公司设计、研究课题、专利等方面的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
【点评】据了解,两个项目地块都位于吴门桥街道。
◎苏州发布官方公众号消息,《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12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下调首付款比例。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此外,加大军人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优化贷款计算方式,拓展加装电梯提取覆盖范围,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等。
【点评】政策实施后将降低购房者首付款压力。
◎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12月1日上午10时,苏州轨道交通7号线正式开通运营。轨交7号线线路全长40.5公里,途经相城区、苏州工业园区、吴中区,设站33座,是城市东侧重要的南北客流走廊,也是苏州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的收官线路。开通后,轨道交通“四横三纵两联”“九线联运”的线网格局正式形成,运营总里程达350公里,为市民出行和城市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点评】轨交7号线初期通车范围为常楼站至木里站,线路长35.2公里,设站29座。
【全国新闻】
◎11月25日,据山西省忻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消息,日前,忻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的通知》,对忻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其中提到,适当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8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20%。同时,优化住房公积金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不再记入公积金贷款次数;只将购房所在县(市、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作为认定标准。
【点评】山西省忻州市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1月27日,相关媒体从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自11月26日起,南京二手房限售期3年的限制在满足如下任一条件下即可解绑:买房人购买新建商品房后,名下处于限售期的二手房可上市交易;二孩及多孩家庭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处于限售期的二手房也可上市交易。
【点评】此前南京住宅的限售期为三年。此次调整,将在一定程度上缩短存量二手房的限售期限。
◎11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从5方面提出19条具体措施,其中包括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提高商品房开发质量以及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措施》明确,落实好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的政策,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支持缴存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购买保障性住房,支持省内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支持住房公积金购房代际互助,支持各市(州)结合实际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有序开展存量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特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拟购住房认定为首套房。
【点评】《通知》支持商品房“以旧换新”,对2025年底前居民家庭卖旧房买新房的,各地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情况,发放不高于5%的政府消费券,定向用于房屋装修和家用电器消费等。
◎广东东莞市公安局11月27日印发《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在东莞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东莞市,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可以随迁。
【点评】《通知》还表示,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是指在东莞已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或已购买东莞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
◎11月28日,重庆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从优化新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放宽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优化置换贷款条件、延长贷款到期时间四个方面做出了新的调整。《通知》明确,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且在拟购住房区县(自治县)无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缴存人家庭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申请将现有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按首套住房标准执行。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购住房的,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点评】此外,2025年1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到期时间男性延长到68岁、女性延长到63岁,或延长到缴存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2024.11.25-12.1)苏州市(不含县级市)公告3宗经营性用地,均位于相城区。
序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面积 (㎡)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技术指标 | 起报 总价 (万元) | 保证金 | 加价 幅度 | 项目分割销售的比例约定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人民币 (万元) | 美元 (万元) | 港币 (万元) | 人民币 (万元) | ||||||||
1 | 相城区太平街道济学路西、陆巷浜南 | 苏地2024-WG-Z40号 | 49882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01 | ≤45% | ≥30% | 52900 | 10580 | 1540 | 11950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2 | 相城区黄桥街道春申湖路南、金家角浜西 | 苏地2024-WG-Z41号 | 20281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5 | ≤40% | ≥30% | 34985 | 7000 | 1020 | 7910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3 | 相城区黄桥街道春申湖路南、金家角浜东 | 苏地2024-WG-Z42号 | 38426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 且≤ 1.5 | ≤40% | ≥30% | 66285 | 13260 | 1930 | 14980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土地成交】
本周(2024.11.25-12.1)苏州市(不含县级市)成交3宗经营性用地,其中高新区狮山板块城镇住宅用地及姑苏区旅馆用地均溢价成交。
编号 | 坐落 | 用途 | 地块面积(㎡) | 竞得单位 | 成交总价 (万元) | 楼面单价 (元/㎡) | 溢价率(%) |
苏地2024-WG-S11号 | 姑苏区平江街道混堂巷北、仓街西 | 旅馆用地 | 15728 | 莱克电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8056 | 3940 | 2.55% |
苏地2024-WG-Z30号 | 吴中经开区城南街道枫津路东侧、天灵路南侧 | 城镇住宅用地 | 19603.7 | 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天鸿伟业置地有限公司 | 42638 | 14500 | 0% |
苏地2024-WG-Z31号 | 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向阳路南、大运路西 | 城镇住宅用地 | 36324.3 | 绿城房地产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苏州新高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 109473 | 25115 | 0.46% |
【商品房供应】
本周(2024.11.25-12.1)苏州市(不含县级市)3个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371套,新增预售面积59537.81㎡,均为住宅类新增。
图1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2024.11.25-12.1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商品房成交 | 住宅类 | 非住宅类 | ||||
(11.25-12.1)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套) | 992 | 151↑ | 17.95%↑ | 730 | 598↑ | 453.03%↑ |
135130.79 | 9220.27↑ | 7.32%↑ | 27142.22 | 21666.06↑ | 395.64%↑ |
图2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24.11.25-12.1周苏州市商品房签约总量1722套,环比上涨76.98%,签约总面积162273.01㎡,环比上涨23.51%。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江区成交503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套数首位。本周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992套,环比上涨17.95%,签约面积135130.79㎡,环比上涨7.32%。其中,相城区住宅成交面积位居本周各区住宅成交面积的首位,成交面积为46389.12㎡,占商品房签约总面积的28.59%。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江区成交503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中区成交461套,位居第二;相城区成交378套,位居第三;高新区、工业园区分别成交172套、130套,位居第四、第五;工业园区成交131套;姑苏区成交78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面积占一手房成交面积83.27%,本周住宅类成交面积占比下降。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2024.11.25-12.1二手房成交情况
二手房成交 | 总计 | 住宅类 | ||||
(11.25-12.1)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套) | 1284 | 230↑ | 21.82%↑ | 1159 | 212↑ | 22.39%↑ |
成交面积(m2) | 128372.88 | 24978.21↑ | 24.16%↑ | 119581.74 | 21128.07↑ | 21.46%↑ |
图4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24.11.25-12.1周苏州市二手房共计成交1284套,较上周增加230套,环比上涨21.82%;成交总面积128372.88㎡,较上周增加24978.21㎡,环比上涨24.16%。本周住宅成交量1159套,较上周增加212套,环比上涨22.39%;成交面积119581.74㎡,较上周增加21128.07㎡,环比上涨21.46%。其中,住宅总成交面积占成交总面积的9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