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10月30日,在苏州轨道交通11号线玉山广场站,全国县域首个轨道交通养老服务平台“银发驿站”投用。“银发驿站”设置了休息交流、便民自助服务等区域,推进医养结合,联合昆山卫健部门,嫁接医护资源,免费提供血压仪、呼吸心率健康感知器等自测服务,并常态化开展健康讲堂、联合义诊等活动。依托地铁站的人流优势,驿站将针对养老产业的各业态,通过“以场地换服务”的模式,面向周边养老服务机构、商超、旅游公司等经营主体招商。同时,就老年群体的吃、住、行、游、购、娱等生活需求,组织产业主题展,建立集商品展示、服务体验、知识普及于一体的银发消费体验区。
【点评】为使驿站具备自身造血功能,昆山市民政局还探索与老年用品企业合作,季度性更新产品体验区主题,将创新的、领先的、性价比较高的老年产品服务带到驿站进行展陈与推广。
◎10月31日,苏高新集团官宣“以旧换新”惠民购房政策即日启动。换购申请人可以用一套或多套存量房置换一套新建商品房(一换一或多换一),置换总价不高于所购新建商品房总价的70%。存量房需满足位于苏州高新区范围内,产权证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房屋用途为住宅,不含自建住房、商业、办公、服务型公寓等条件。试行新建商品房不超过100套(暂定)。参与“以旧换新”新建商品房范围:山语澜院、运河恒棠澜轩、雅致澜庭、叙澜庭、美田锦华澜轩、泉山雅境花园。
【点评】苏高新集团积极推动并实施“以旧换新”的政策,有利于促进高新区新房与二手房市场联动。
◎11月1日,张家港发布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自2024年10月15日起,实施废止《张家港市实施房产产权与学位关联政策的意见》的决定。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取消房产产权与学位关联政策。2019年至今,已经登记使用过的学位也不再计算使用年限。接下来,学校不再提供学位查询服务。
【点评】“五年一学位认定”在张家港已成为过去式,更有利于二手学区房的交易与流通。
◎11月1日,为期两天的华中师范大学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论坛暨2024年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会,在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实验学校举行。2021年3月,苏州市政府与华中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办学框架协议书》,明确共同创办华中师范大学苏州实验中学。短短两年多,该校已赢得良好社会口碑。今年6月,学校首届初三毕业生的四星高中录取率接近50%,普高率超过70%。今年9月,高中部新校建成启用,新校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占地约128亩,投资近8亿元,设计规模最大可容纳90个教学班。为进一步深化合作、拓宽交流,积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华中师范大学将在苏州实验学校设立教育实习基地、优质生源基地。开幕式上,两大基地完成授牌,标志着双方合作迈入新阶段。
【点评】华中师范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拥有悠久办学历史、完备人才培养体系、雄厚师资队伍及显著的学科建设成效。
◎11月3日,吴中区1088套人才公寓正式投用。项目位于尹安路188号,总建筑面积68064.89平方米,包括3栋15层的品质租赁公寓,以及1栋2层的配套服务用房,配有机动车位379个。
【点评】礼遇人才,安居为先。吴中区已累计投用人才公寓房源6200余套。
【全国新闻】
◎10月28日,南京市发布《南京稳增长30条实施细则》。针对房地产方面提出要着力释放更多住房需求。具体措施包括,落实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首付款比例调整等支持政策;深化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推进房票安置;支持已出让未建设的存量住宅用地建设改善型住宅; 加大对“白名单”项目贷款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点评】深化住房消费“以旧换新”提到,推广“国有资本收旧+社会化房企换新”模式,鼓励参与活动的业主在不结清存量房贷款的条件下,可以过户给收旧主体,业主与商业银行等相关方签订协议,约定转移存量房抵押贷款并增容扩贷至新购商品房,减轻业主资金筹集压力。
◎10月28日,“沈阳住房公积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若干政策举措”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发布了五条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调整为15%;调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40年减房龄,调整为50年减房龄,且不超过借款人偿还贷款最高年龄,最高贷款期限仍为30年;调整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倍数;调整职工偿还贷款最高年龄;支持符合条件的婚后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点评】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后将使得购房门槛更低,公积金贷款额度更高。
◎10月29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职工及配偶购买天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购房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按照天津市现行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配偶在北京市、河北省购买自有住房,且在天津市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记录的,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再要求职工或配偶具有所购住房城市户籍或在所购住房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
【点评】《通知》的目标是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加大对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支持力度,支持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进一步推动京津冀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走深走实。
◎10月29日,江苏省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常州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规定》及《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规定》。两则《规定》明确了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方式偿还贷款本息,从贷款发放次月起按月归还,由受托银行在约定账户内扣划。同时,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具体来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分为三种:贷款期限为1年的,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限超过1年的,按月归还本息,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且无需支付违约金。
【点评】《规定》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减轻缴存人的还贷压力。
◎10月30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进一步用好城市调控自主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严格控制增量供应、优化存量供给、推动高质量发展6个方面提出21条具体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点评】陕西省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大力推动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2024.10.28-11.3)苏州市(不含县级市)公告3宗经营性用地,其中2宗为城镇住宅用地,1宗为旅馆用地。
序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面积 (㎡)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技术指标 | 起报 总价 (万元) | 保证金 | 加价 幅度 | 项目分割销售的比例约定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人民币 (万元) | 美元 (万元) | 港币 (万元) | 人民币 (万元) | |||||||||
1 | 姑苏区平江街道混堂巷北、仓街西 | 苏地2024-WG-S11号 | 15728 | 旅馆用地 | 40 | ≤1.3 | ≤60% | ≥10% | 7856 | 1580 | 222 | 1721 | 100 | 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可分割转让 | |
2 | 吴中经开区城南街道枫津路东侧、天灵路南侧 | 苏地2024-WGZ30号 | 19603.7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 且≤ 1.5 | ≤ 25% | ≥ 37% | 42638 | 8530 | 1260 | 9780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
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向阳路南、大运路西 | 苏地2024-WGZ31号 | 36324.3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 且≤ 1.2 | ≤ 40% | ≥ 30% | 108973 | 21800 | 3057 | 23771 | 500 | 可以分割销售 |
【土地成交】
本周(2024.10.28-11.3)苏州市(不含县级市)底价成交4宗经营性用地,其中3宗为城镇住宅及商住混合用地,1宗为文化设施用地。
编号 | 坐落 | 用途 | 地块面积(㎡) | 竞得单位 | 成交总价 (万元) | 楼面单价 (元/㎡) | 溢价率(%) |
苏地2024-WG-Z25号 | 相城区高铁新城吴韵路东、陶村街北 | 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29411 | 江苏汇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0249 | 11369 | 0% |
苏地2024-WG-Z26号 | 相城区阳澄湖镇思贤路西、成安路北 | 城镇住宅用地 | 34998 | 苏州市阳澄湖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兴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6458 | 7200 | 0% |
苏地2024-WG-Z27号 | 吴中区临湖镇临湖路东侧、碧湖路南侧 |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 | 43661.05 | 苏州市临湖项目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1468 | 4868 | 0% |
苏地2024-WG-G01号 | 相城区高铁新城漕湖大道南、G524西 | 文化设施用地 | 410403 | 苏州国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 | 61560 | 1500 | 0% |
【商品房供应】
本周(2024.10.28-11.3)苏州市(不含县级市)共8个项目领取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696套,新增预售面积113190.8㎡,均为住宅类新增。
图1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2024.10.28-11.3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商品房成交 | 住宅类 | 非住宅类 | ||||
(10.28-11.3)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套) | 893 | 14↑ | 1.59%↑ | 323 | 149↑ | 85.63%↑ |
123075.34 | 9859.32↑ | 8.71%↑ | 9115.85 | 5533.67↓ | 37.77%↓ |
图2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24.10.28-11.3周苏州市商品房签约总量1216套,环比上涨15.48%,签约总面积132191.19㎡,环比上涨3.38%。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中区成交354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套数首位。本周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893套,环比上涨1.59%,签约面积123075.34㎡,环比上涨8.71%。其中,相城区住宅成交面积位居本周各区住宅成交面积的首位,成交面积为37392.39㎡,占商品房签约总面积的28.29%。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中区成交354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相城区成交312套,位居第二;高新区成交187套,位居第三;工业园区、吴江区分别成交151套、136套,姑苏区成交76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面积占一手房成交面积93.10%,本周住宅类成交面积占比上涨。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2024.10.28-11.3二手房成交情况
二手房成交 | 总计 | 住宅类 | ||||
(10.28-11.3)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套) | 1628 | 124↑ | 8.24%↑ | 1488 | 172↑ | 13.07%↑ |
成交面积(m2) | 212815.31 | 50966.17↑ | 31.49%↑ | 158620.24 | 18820.82↑ | 13.46%↑ |
图4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24.10.28-11.3周苏州市二手房共计成交1628套,较上周增加124套,环比上涨8.24%;成交总面积212815.31㎡,较上周增加50966.17㎡,环比上涨31.49%。本周住宅成交量1488套,较上周增加172套,环比上涨13.07%;成交面积158620.24㎡,较上周增加18820.82㎡,环比上涨13.46%。其中,住宅总成交面积占成交总面积的7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