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9月25日,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发布了《相城区发布全省首个区县级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的消息。消息指出,近日《苏州市相城区耕地保护专项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全省第一个公开征求意见的区县级耕地保护专项规划。《规划》明确了从2021年到2035年,相城区耕地保护指标和总体布局、新增耕地空间安排和土地整治重大工程。《规划》构建“3+N”耕地保护格局、严格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落实耕地长效严格保护。
【点评】相城区在国土空间分区规划报批公示前,先进行耕地保护专项规划的公示,充分体现出相城区重视耕地胜于重视建设用地的发展思路。
◎9月28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1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自住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点评】通知自2023年10月10日起施行。
◎9月28日,沪宁沿江高铁开通运营,鸣响时速350公里的沪宁“1小时交通圈”。开通后,张家港、常熟、太仓沿江三市进一步缩小了与上海、南京的时空距离。高铁时代的张家港、常熟、太仓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江南”联动,拓展了更为开放的苏州市域一体化发展空间。沪宁沿江高铁开通后,沿线城市将正式融入沪宁“1小时交通圈”,并与全国高铁网联通,去往长三角主要城市以及华南、京津冀、中西部省会等城市将更便捷,形成一条赋能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黄金动脉”。
【点评】“轨道上的江苏”建设在取得新进展新成就的同时,也深刻影响着包括苏州在内的沪宁城市群社会经济发展。
◎10月3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园区在建项目可分段验收”的消息。“分段验收”区别于以往竣工验收制度中的“整体验收”,园区区域内的在建工程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将项目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单独或合并组织竣工验收,提前投用。传统竣工验收制度中,建设项目一般需要进行整体验收合格之后才能投入使用,导致时间周期较长,已建成部分不能及早投入使用,企业成本较高、负担较重。推行探索创新“分段竣工验收”模式,有利于企业节约建设工期和成本,尽早发挥企业投资效益。
【点评】政策进一步助力园区在建项目早竣工、早交付、早投产。
◎10月8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了《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O-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及《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H-02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O-03街坊范围东至京杭大运河,西至运河路,北至北河,南至横山路。为盘活运河沿线存量资源,打造有特色的公共节点,拟调整北河南、徐思河北、运河路东的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排水设施用地等,并相应优化控制指标;H-02街坊范围东至规划一路,西至塔园路,北至金山东路,南至狮山路。为提升城市形象,促进产业发展,拟调整狮山路北、淮海街东的用地性质为商业办公混合用地,并相应优化控制指标。
【点评】控规调整公示时间均为2023年10月8日——2023年11月7日。
【全国新闻】
◎9月26日,成都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宣布调整住房限购措施。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继续实施住房限购,统一为一个限购区域,其他区域不再审核购房资格。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住房,不再审核购房资格,更好满足居民改善型住房需求;调整住房限价措施。成品住宅装修价格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自主确定(土地出让合同等有约定的除外),严格落实样板间、销售现场、装修清单等管理要求,鼓励优质优价。不再执行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个人转让住房增值税征免年限统一调整为了2年。
【点评】《通知》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变化,更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9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建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保障性住房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以下称《公告》)提出,对个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根据《公告》,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自2023年10月1日起,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保障性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保障性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对于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保障性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点评】保障房用地成本的降低能够更好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需求。
◎10月1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放宽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通知》显示,实施绿色建筑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缴存人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星级、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新建商品房)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分别上浮10%、20%。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在享受绿色建筑贷款支持政策的基础上再进行相应上浮。
【点评】扬州市进一步支持缴存人家庭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0月7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包括四条内容:一是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住房套数,以珠海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是职工家庭在珠海市名下无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的,可按首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三是职工家庭在珠海市名下仅有1套住房,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公积金贷款次数累计未满2次的,可按二套住房执行公积金贷款政策。 四是对在珠海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在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2次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点评】珠海公积金正式官宣“认房不认贷”,能够有限促进房地产市场交易流通性。
◎10月7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开通运行土地二级市场线上服务平台的公告》。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相关要求,促进二级市场供需信息公开透明,规范市场交易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更大范围资源配置、更高效率要素保障、更高水平供需匹配,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自然资源部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开通全国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market.mnr.gov.cn。
【点评】全国土地二级市场线上交易服务平台能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提供更多便利条件。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双周(2023.9.25-10.8)苏州市区公告14宗经营性用地,其中11宗为集中公告涉宅类土地,3宗为商服类用地。
序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面积 (㎡)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技术指标 | 起报总价 | 保证金 | 加价 幅度 | 项目分割销售的比例约定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万元) | 人民币 (万元) | 美元 (万元) | 港币 (万元) | 人民币 (万元) | |||||||
1 | 吴中区甪直镇鸣市路南侧、经三路东侧 | 苏地2023-WG-68号 | 37740.2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3且≤1.8 | ≤25% | ≥35% | 67932 | 13590 | 1960 | 15290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2 | 相城区黄埭镇方桥路西、春照路南 | 苏地2023-WG-69号 | 36412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6 | ≤25% | ≥30% | 57094 | 11420 | 1650 | 12850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3 | 相城区阳澄湖镇思贤路西、成安路北 | 苏地2023-WG-70号 | 6000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2 | ≤30% | ≥30% | 57600 | 11520 | 1660 | 12960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4 | 相城区渭塘镇渭中路南、玉盘路东 | 苏地2023-WG-73号 | 43930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2 | ≤25% | ≥30% | 74681 | 14940 | 2150 | 16810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5 | 相城区渭塘镇渭泾塘路北、玉盘路东 | 苏地2023-WG-74号 | 45925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05 | ≤35% | ≥30% | 47257 | 9460 | 1370 | 10640 | 200 | 可以分割销售 |
6 | 工业园区广贤街东、创苑路北 | 苏地2023-WG-75号 | 49728.91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8且≤2 | ≤25% | ≥30% | 49729 | 9950 | 1440 | 11200 | 500 | 不可分割销售 |
7 | 工业园区松涛街东、淞江路北 | 苏地2023-WG-76号 | 48199.88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4且≤1.6 | ≤30% | ≥35% | 200512 | 40110 | 5770 | 45110 | 500 | 可以分割销售 |
8 | 高新区太湖科学城惠东路南、230省道绿化地西 | 苏地2023-WG-77号 | 25357.4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8 | ≤25% | ≥30% | 59336 | 11870 | 1710 | 13350 | 500 | 可以分割销售 |
9 | 高新区太湖科学城科研路南、潇湘路西 | 苏地2023-WG-78号 | 46952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2 | ≤30% | ≥30% | 136161 | 27240 | 3920 | 30640 | 500 | 可以分割销售 |
10 | 高新区经开区(镇)白鹤山路南、规划用地西 | 苏地2023-WG-79号 | 34659.6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8 | ≤25% | ≥30% | 71745 | 14350 | 2070 | 16140 | 500 | 可以分割销售 |
11 | 高新区经开区(镇)白鹤山路南、羊柯柜路东 | 苏地2023-WG-80号 | 46803.4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8 | ≤25% | ≥30% | 96883 | 19380 | 2790 | 21800 | 500 | 可以分割销售 |
12 | 南施街东、钟园路北 | 苏园土挂 (2023) 03号 | 8588.16 | 商务金融用地 | 40 | ≥3.0 且 ≤3.6 | ≤ 50% | ≥ 20% | 9584 | 9584 | 1336 | / | 500 | 不得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 |
13 | 七都镇庙震公路西侧、西藏荡东侧地块 | WJ-J-2023-016 | 13357.87 | 商服用地 | 40 | ≤1.5 | ≤60% | / | 2943 | 590 | 81 | 634 | 50 | 不得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 |
14 | 七都镇明大路北侧、吴越路西侧地块 | WJ-J-2023-017 | 8440.92 | 商服用地 | 40 | 2.0≤且≤3.5 | ≤55% | / | 2406 | 490 | 68 | 527 | 50 | 不得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 |
【土地成交】
双周(2023.9.25-10.8)苏州市区无经营性土地成交。
【商品房供应】
周(2023.9.25-10.1)苏州市区6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935套,新增预售面积123786.82㎡,均为住宅类新增。
周(2023.10.2-10.8)苏州市区无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
图1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9.25-10.1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商品房成交 | 住宅类 | 非住宅类 | ||||
(9.25-10.1)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1137 | 342↑ | 43.02%↑ | 322 | 218↑ | 209.62%↑ |
156085.18 | 50233.54↑ | 47.46%↑ | 23135.8 | 7713.61↑ | 50.02%↑ |
2023.9.25-10.1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137套,环比上涨43.02%,签约面积156085.18㎡,环比上涨47.46%。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江区成交528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首位。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1459套,环比上涨62.29%,签约总面积179220.98㎡,环比上涨47.78%。其中,工业园区住宅成交面积位居本周各区住宅成交面积的首位,成交面积为55608.07㎡,占商品房签约总面积的31.03%。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江区成交528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工业园区成交313套,位居第二;相城区、吴中区分别成交223套、189套,位居第三、第四;高新区、姑苏区分别成交179套和27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房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量87.09%,本周住宅类成交量占比与上周相比小幅下降。
表2 苏州市10.2-10.8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商品房成交 | 住宅类 | 非住宅类 | ||||
(10.2-10.8)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394 | 743↓ | 65.35%↓ | 32 | 290↓ | 90.06%↓ |
成交面积(m2) | 49490.81 | 106594.37↓ | 68.29%↓ | 3842.49 | 19293.31↓ | 83.39%↓ |
2023.10.2-10.8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394套,环比下降65.35%,签约面积49490.81㎡,环比下降68.29%。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相城区成交113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首位。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426套,环比下降70.80%,签约总面积53333.3㎡,环比下降70.24%。其中,吴中区住宅成交面积位居本周各区住宅成交面积的首位,成交面积为13276.77㎡,占商品房签约总面积的24.89%。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相城区成交113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中区成交107套,位居第二;高新区、吴江区分别成交73套、65套,位居第三、第四;工业园区、姑苏区分别成交53套和15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房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量92.80%,本周住宅类成交量占比增加。
图2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二手房成交】
表3 苏州市9.25-10.1二手房成交情况
二手房成交 | 总计 | 住宅类 | ||||
(9.25-10.1)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1065 | 174↓ | 14.04%↓ | 978 | 111↓ | 10.19%↓ |
成交面积(m2) | 117398.35 | 21660.8↓ | 15.58%↓ | 104020.15 | 17558.43↓ | 14.44%↓ |
2023.9.25-10.1周苏州市二手房共计成交1065套,较上周减少174套,环比下降14.04%;成交总面积117398.35㎡,较上周减少21660.8㎡,环比下降15.58%。本周住宅成交量978套,较上周减少111套,环比下降10.19%;成交面积104020.15㎡,较上周减少17558.43㎡,环比下降14.44%。其中,住宅总成交面积104020.15㎡,占成交总面积的88.60%。
表4 苏州市10.2-10.8二手房成交情况
二手房成交 | 总计 | 住宅类 | ||||
(10.2-10.8)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332 | 733↓ | 68.83%↓ | 299 | 679↓ | 69.43%↓ |
成交面积(m2) | 37482.73 | 79915.62↓ | 68.07%↓ | 31388.08 | 72632.07↓ | 69.83%↓ |
2023.10.2-10.8周苏州市二手房共计成交332套,较上周减少733套,环比下降68.83%;成交总面积37482.73㎡,较上周减少79915.62㎡,环比下降68.07%。本周住宅成交量299套,较上周减少679套,环比下降69.43%;成交面积31388.08㎡,较上周减少72632.07㎡,环比下降69.83%。其中,住宅总成交面积31388.08㎡,占成交总面积的83.74%。
图4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