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


智地周刊,苏州2023.3.6-2023.3.12
2023年03月17日


【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3月7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市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苏州市传统村落和苏州市村镇传统建筑(组群)名录的通知》。认定张家港市塘桥镇金村村金村等47个村为第二批苏州市传统村落,张家港市凤凰镇恬庄村恬庄北街24号等169个(组)建筑为第二批苏州市村镇传统建筑(组群)。

【点评】苏州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决策部署。

◎3月10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通苏嘉甬高铁园区段迎来最新进展”的消息。2月末,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通苏嘉甬高铁项目(园区段)隧道进口段首幅地连墙钢筋笼顺利完成吊装,拉开了围护结构施工的画卷,标志着中国高铁第一长隧苏州东隧道实质性开工建设,为通苏嘉甬高铁全线通车打下扎实基础。截至目前,已完成地连墙6幅。

【点评】 下一步,园区铁路办将继续主动靠前服务,全力推进园区段铁路项目建设,助力区域交通高质量发展。

◎3月11日,据“苏州姑苏发布”公众号消息,顾廷龙故居活化利用启动仪式暨“古宅活化·古韵新风——江南第一读书人家国画特别展”开幕式在顾廷龙故居(复泉山馆)内举行。据悉,根据“顾廷龙故居”活化方案,泰丰文化将利用自身行业优势,传承、活化并举,依托顾廷龙故居整体打造一个集美术馆、艺术众创空间为一体的全新艺术基地,通过艺术展览、艺术交流、讲座、研讨会、产业孵化基地、顾氏陈列馆等方式将老宅“活化”,为提升苏州文化软实力作出贡献。

【点评】接下来,保护区、姑苏区将坚持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并举,依托古建老宅等资源优势,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加速推动古城保护更新发展。

311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新修订《苏州市城市绿化条例》3月12日正式施行”的消息。此次修订主要加强了规划控制、优化了建设程序、强化了保护管理,切实守护城市“绿色家园”。《条例》多项措施提升城市绿化保护力度、规定居住区绿化要永久公示绿地率、损坏城市绿化新增小额罚款规定。

【点评】今年,苏州市将新增及改造绿地210万平方米,提升完善城市公园10个,新建及改建“口袋公园”和小微绿地230个,为市民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

312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园区一批学校今年投用”的消息。根据消息,今年园区计划投用新建、改扩建学校项目6个,新增学位超万个。含唯亭实验小学扩建项目、星湾学校东校区扩建项目、文景路九年制学校项目、左岸明珠地块学校项目、园区八中重建项目(二期)及泾园幼儿园重建项目。

【点评】多年来,园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落实教育规划先行,重点聚焦资源供需矛盾的突出区域和突出学段,千方百计扩大增量、挖掘存量,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公共教育体系。

 

全国新闻】

◎3月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结束后举行“部长通道”采访活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等接受采访。倪虹表示,要避免金融风险和地方债风险,防范房地产“灰犀牛”。可以“抓两头带中间”,以“精准拆弹”的方式来化解风险。倪虹表示,对优质房企一视同仁,支持优质国有房企和优质的民营房企,改善他们的资产负债状况,满足他们合理的融资需求;要抓出现问题的房企,一方面帮助他们自救,另外一方面严格依法依规处置,绝不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蒙混过关,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

【点评】要帮问题房企自救,也要依法处置。

◎3月7日,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常住建〔2023〕32号)》,明确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同时,新建商品住房可按栋申领预售许可证;已完成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需注销合同备案的,所涉限制性规定不再执行;“商品住房项目在价格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需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规定不再执行。

【点评】常州取消新房2年限售期,取得不动产权证后即可上市交易,有利于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3月7日,湖南省住建厅发布《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明确城市、县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自建房。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过三层。居民自建房原依法批准层数超过三层的,改(扩)建、重建后层数不得超过原依法批准层数。居民自建房竣工后,业主应当组织竣工验收,不组织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停止使用。

【点评】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将逐步走向规范化。

◎3月8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的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共8大方面30条,其中房地产方面涉及因城施策调整优化限制性政策、土地出让政策,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政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式,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优化二手房交易流程。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点评】 《政策举措》旨在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推动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努力实现全年预期目标。

◎3月9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支持团购在售商品住房。支持新兴产业单位、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大专院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中团购商品住房解决职工住房问题。团购房源须是“五证”齐全的现房或准现房(一年内竣工交付),并且在首付比例、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还提到支持农民工进城购房。各县(区)要积极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一步简化农业转移人口购房落户手续。 对农民工购买商品住房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分配权保留不变。

【点评】《措施》以稳定市场为关键,以保企业为重点,以保民生为目的,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因城施策,充分释放政策红利,促进驻马店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2023.3.6-3.12)苏州市区无经营性用地挂牌。

 

【土地成交】

本周(2023.3.6-3.12)苏州市区无经营性用地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2023.3.6-3.12)苏州市区仅1个项目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590套,新增预售面积60352.54,其中住宅类新增预售548套,新增预售面积58414.62㎡。

1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1 苏州市3.6-3.12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商品房成交

住宅类

非住宅类

3.6-3.12

本周

变化量

变化幅度(%)

本周

变化量

变化幅度(%)

成交套数

1233

112

8.33%

97

1

1.02%

成交面积(m2

149408.2

18559.15

11.05%

8032.53

14038.15

63.61%

2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3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23.3.6-3.12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233套,环比下降8.33%,签约面积149408.2㎡,环比下降11.05%。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相城区成交365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首位。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1330套,环比下降7.83%,签约总面积157440.73㎡,环比下降17.15%。其中,吴中区住宅成交面积位居本周各区住宅成交面积的首位,成交面积为45079.42㎡,占商品房签约总面积的28.63%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相城区成交365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中区成交363套,位居第二;吴江区成交314套,位居第三;高新区、工业园区分别成交167套和77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房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量94.90%,本周住宅类成交量占比上涨

 


【二手房成交】

2 苏州市3.6-3.12二手房成交情况

二手房成交

总计

住宅类

3.6-3.12

本周

变化量

变化幅度(%)

本周

变化量

变化幅度(%)

成交套数

1938

387

24.95%

1758

369

26.57%

成交面积(m2

189138.4

33466.7

21.50%

181722.45

34404.16

23.35%

4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23.3.6-3.12周苏州市二手房共计成交1938套,较上周增加387套,环比上涨24.95%;成交总面积189138.4㎡,较上周增加33466.7㎡,环比上涨21.50%。本周住宅成交量1758套,较上周增加369套,环比上涨26.57%;成交面积181722.45㎡,较上周增加34404.16㎡,环比上涨23.35%。其中,住宅总成交面积181722.45㎡,占成交总面积的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