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11月21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金山南路以东、胥江运河以北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公示意见征集。为提升木渎镇城镇功能,保障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对金山南路以东、胥江运河以北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02、04、05、07、10、11、13、14、15、16、17、19基本控制单元主要对用地性质及路网规划进行调整,调整总用地面积约10.03平方公里。
【点评】根据规划,木渎将新增10宗住宅用地以及一所初中、一所幼儿园。
◎11月22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苏州工业园区2022-03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本方案包含4个成片开发片区,即:苏州东站片区(CP320513-2022-03-01)、桑田科学岛A片区(CP320513-2022-03-02)、桑田科学岛B片区(CP320513-2022-03-03)、桑田科学岛C片区(CP320513-2022-03-04)。成片开发各片区主要功能定位均为城市新区类片区,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工业研发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类项目,计划在2023年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点评】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5日。
◎11月22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苏州高新区通安老镇(含树山地区)09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后公布。本次调整位于浒光运河北、西唐路西。本次调整部分用地性质,拓宽纬四路,细化商业用地边界。
【点评】调整后将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优化交通组织。
◎据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11月23日,苏州无锡协同发展签约仪式在苏州举行。仪式上,苏州、无锡签署协同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和共同推进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战略合作协议。两市将构建多层次、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聚焦生态环境联保共治、产业创新集群共建、基础设施互通共融、公共服务一体共享、文旅融合多彩共促等重点领域,合作实施苏州无锡太湖隧道建设、苏南国际机场枢纽能力提升、望虞河整治提升、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生态绿色一体化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轨道上的苏锡”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全面深化对接合作,携手打造长三角高质量协同发展都市区,共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太湖世界级魅力湖区、科创产业融合发展样板区、“诗画江南”吴文化高地、共同富裕美好社会现实模样。苏州市相城区、无锡市锡山区还签署了“漕湖—鹅真荡”生态绿色一体化协同发展示范区合作框架协议。
【点评】苏州与无锡携手推动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落实省委推动省内区域协调发展部署的具体举措。
◎11月25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苏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正式印发的消息。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的小户型,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租赁住房,以每套(间)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在苏州市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线门槛。产业园区配套比例提升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保障产业园区内工人群体。提供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多种金融手段和金融工具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点评】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的提出将更有力地促进苏州市住房健康发展。
【全国新闻】
◎日前,在江阴举办的2022年扬子江县域知识产权论坛上,《中国县域知识产权竞争力百强报告(2021年)》发布。报告显示,昆山市、晋江市、江阴市、常熟市、义乌市、慈溪市、张家港市、乐清市、太仓市、余姚市位列全国县级市知识产权竞争力前10强。该报告由新结构经济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编制,自2021年起连续第二年发布,是一份专门评价我国县域知识产权竞争力发展状况的年度评价报告,已成为社会各界观察我国县域知识产权竞争力水平的重要窗口。
【点评】《中国县域知识产权竞争力百强报告(2021年)》从县级市创新资源投入力度、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知识产权服务能力5个维度构建了县域知识产权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11月21日,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告,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作用,有效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还贷压力,根据《关于印发<淮安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淮房委〔2022〕8号),决定启动商业性个人住房货款转住房公积金货款业务。启动范围为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且尚未结清,在购房地所在行政区域内拥有不超过二套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商转公贷款。
【点评】商业性个人住房货款转住房公积金货款将有效缓解购房居民的还贷压力。
◎11月21日,河南省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修订<商丘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提到,购买首套商品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不大于房屋总价款的8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或二手住房,贷款额度不大于房屋总价款的70%;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的50%;“商转公”贷款额度不得大于剩余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余额。
【点评】新的实施办法将于2022年12月1日实施。
◎11月23日,甘肃省庆阳市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限一年。鼓励引导房地产开发项目转变销售方式,创新经营模式,对销售慢、存量大的楼盘实行租售并举,盘活存量住房,满足市场需求。积极打通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租赁住房等各类市场,鼓励引导自有住房进入租赁平台,参与市场租赁,提高利用效率。
【点评】引导项目转变销售方式,切实提倡“租售并举”制度,有利于提高市场活跃度。
◎湖南日报11月23日发布,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将为防范和化解居民自建房安全风险提供有效法治保障。据悉,这是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若干规定严控居民自建房增量,明确城市、县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得新建自建房,新建居民自建房一般不得超过三层。居民自建房原依法批准超过三层的,改(扩)建、重建后层数不得超过原依法批准层数。
【点评】这是全国首部规范居民自建房的地方性法规。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11.21-11.27)苏州市区经营性用地无挂牌。
【土地成交】
本周(11.21-11.27)苏州市区经营性用地无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11.21-11.27)苏州市区共4个项目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666套,新增预售面积85021.84㎡,本周预售全部为住宅类新增。
图1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11.21-11.27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商品房成交 | 住宅类 | 非住宅类 | ||||
(11.21-11.27)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1141 | 160↑ | 16.31%↑ | 122 | 12↑ | 10.91%↑ |
成交面积(m2) | 142491.2 | 17965.62↑ | 14.43%↑ | 9329.44 | 3682.1↓ | 28.30%↓ |
图2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22.11.21-11.27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141套,环比上涨16.31%,签约面积142491.2㎡,环比上涨14.43%。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相城区成交338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首位。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1263套,环比上涨15.77%,签约总面积151820.64㎡,环比上涨10.39%。其中,相城区住宅成交面积位居本周各区住宅成交面积的首位,成交面积为38862.69㎡,占商品房签约总面积的25.60%。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相城区成交338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江区成交311套,位居第二;吴中区成交278套,位居第三;高新区、姑苏区分别成交176套和94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房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量93.85%,本周住宅类成交量占据份额较大。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11.21-11.27二手房成交情况
二手房成交 | 总计 | 住宅类 | ||||
(11.21-11.27)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1328 | 56↑ | 4.40%↑ | 3.65%↑ | ||
12202.23↑ |
图4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22.11.21-11.27周苏州市二手房共计成交1328套,较上周增加56套,环比上涨4.40%;成交总面积135230.37㎡,较上周减少449.73㎡,环比下降0.33%。本周住宅成交量1193套,较上周增加42套,环比上涨3.65%;成交面积129261.17㎡,较上周增加12202.23㎡,环比上涨10.42%。其中,住宅总成交面积129261.17㎡,占成交总面积的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