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11月7日,苏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才公寓设计指引》的通知。指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人才公寓建筑的设计和建造,从基本规定、选址与规划、建筑设计、室内装修、设备设施、室内环境、建筑智能化及既有建筑改造几个方面对人才公寓的设计提供了指引。
【点评】苏州市进一步规范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工作,提升人才公寓规划设计水平,提高各类人才居住环境品质,推动人才乐居工程高质量发展。
◎11月8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市政府关于印发大运河苏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的通知》。细则包括管控分区划定、国土空间准入、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整治修复、空间形态与风貌引导、保障措施等多个方面。在大运河苏州段核心监控区内从事各类国土空间保护与开发利用活动,应遵守细则。
【点评】为大运河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创造有利条件,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大运河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
◎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11月9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公布智能建造试点城市的通知》,苏州成为全国24个智能建造试点城市之一。据介绍,智能建造是指在建造过程中充分利用智能技术,通过应用智能化系统提高建造过程智能化水平,达到安全建造的目的,提高建筑性价比和可靠性。智能建造是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和必由之路,需要整合资源要素,将制造业基础、数字经济和建筑业发展融合起来,先行发展抢占高地。
【点评】该项试点为期三年。接下来,各试点城市将要严格落实试点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形成可感知、可量化、可评价的试点成果。
◎11月10日,苏州市住建局推出的苏州二手房自主交易平台“苏找房”正式上线。“苏找房”平台的推出为交易双方搭建了一座数字桥梁。除了打造线上便捷房源发布新渠道,市住建局还推出了线下二手房交易“全网通办”服务体系。“苏找房”自主交易平台和二手房交易“全网通办”服务的正式上线,通过线上有渠道、线下有窗口满足交易双方“自主发布”、“自主交易”要求,逐步构建更为公平合理的存量房交易市场体系。
【点评】为进一步满足市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障房产交易的安全便捷,苏州市住建局对房产交易流程开展全链优化。
◎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11月11日-11月12日两天,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三周年工作现场会在浙江嘉善举行。会议要求,示范区要大力推动一体化制度创新示范向纵深迈进,强化制度创新成果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向长三角及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梯次推广制度创新经验。要加快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路径,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探索,进一步完善碳达峰碳中和协同推进机制。
【点评】会议总结示范区三周年建设成果,集中展示示范区作为国家战略先手棋和突破口的示范效应,推动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全国新闻】
◎11月10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出台《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措施,主动服务人才兴鲁战略,深化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实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服务引才引智。比如,济南在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中率先提供人才、居住、就业等6类落户途径,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有力促进人才流动。主动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落实国家12条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为外籍人才、外国优秀青年和外籍华人来鲁投资兴业、学习工作提供签证和居留许可便利化服务。在自贸试验区取消公章刻制业许可和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核,为广大从业主体在自贸区创业发展提供便利。
【点评】山东全面放开落户限制 济南率先提供人才居住就业等6类落户途径。
◎11月9日,广东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的通知。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进行销售,网签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房屋申报价格,且比申报价格下浮不超过15%(含)。已办理预(现)售但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需调整销售价格的,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书)之日起满360天方可上浮调整,上浮幅度不超过5%(含),满180天方可下浮调整,下浮幅度不限。已办理预(现)售项目符合间隔时间要求的,企业可自行在系统上按规定幅度对未售出房屋申报价格进行调整。
【点评】东莞市优化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申报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11月9日, “涿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政策措施》。落户方面,放宽落户条件,实行人才优先落户等;购房方面,支持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需求,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居民家庭,在涿州市市域内购买第2套普通商品住房时,可享受意见规定的首套商品住房购房政策;以及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支持力度,并引导在涿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
【点评】河北涿州从落户、房价、贷款等多角度支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11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加强亦庄新城台马地区商品住房管理的通知》。通知称,经市政府批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划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的通州区台湖、马驹桥地区(约78平方公里)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执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品住房政策有关规定。
【点评】北京通州区台湖、马驹桥地区不再执行通州楼市升级版限购政策。
◎11月12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调整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济南市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政策的实施以房屋网签时间为准,2022年11月14日之后网签的按新政策执行。
【点评】政策有效期为1年。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11.7-11.13)苏州市区经营性用地无挂牌。
【土地成交】
本周(11.7-11.13)苏州市经营性用地成交1宗,位于姑苏区。
编号 | 坐落 | 竞得单位 | 用途 | 地块面积(㎡) | 楼面单价 (元/㎡) | 成交总价 (万元) | 溢价率(%) |
苏地2022-WG-46号 | 姑苏区金阊街道大营弄以南02-88a地块 | 苏州桃花坞发展建设有限公司 | 商服用地 | 12607 | 8899.82 | 13464 | 0% |
【商品房供应】
本周(11.7-11.13)苏州市区共8个项目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1464套,新增预售面积276181.08㎡,其中住宅类新增预售1419套,新增预售面积203060.11㎡。工业园区无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
图1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11.7-11.13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商品房成交 | 住宅类 | 非住宅类 | ||||
(11.7-11.13)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1040 | 175↑ | 20.23%↑ | 224 | 30↑ | 15.46%↑ |
成交面积(m2) | 132292.89 | 23299.79↑ | 21.38%↑ | 19297.48 | 4171.71↓ | 17.78%↓ |
图2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22.11.7-11.13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040套,环比上涨20.23%,签约面积132292.89㎡,环比上涨21.38%。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中区成交435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首位。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1264套,环比上涨19.36%,签约总面积151590.37㎡,环比上涨14.44%。其中,吴中区住宅成交面积位居本周各区住宅成交面积的首位,成交面积为50255.21㎡,占商品房签约总面积的33.15%。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中区成交435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江区成交350套,位居第二;相城区成交204套,位居第三;高新区、姑苏区分别成交161套和65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房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量87.27%,本周住宅类成交量占据份额较大。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11.7-11.13二手房成交情况
二手房成交 | 总计 | 住宅类 | ||||
(11.7-11.13)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1599 | 273↑ | 20.59%↑ | 1438 | ||
64235.09↑ | 31.98%↑ | 19.36%↑ |
图4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22.11.7-11.13周苏州市二手房共计成交1599套,较上周增加273套,环比上涨20.59%;成交总面积265067.07㎡,较上周增加64235.09㎡,环比上涨31.98%。本周住宅成交量1438套,较上周增加239套,环比上涨19.93%;成交面积154770.91㎡,较上周增加25102.79㎡,环比上涨19.36%。其中,住宅总成交面积154770.91㎡,占成交总面积的5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