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点评】2月22日,太仓市人民政府与西交利物浦大学签署基础教育改革创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就创办西浦太仓附属实验学校、建设西浦基础教育智库、成立西浦创新人才研究中心、培养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立校外教育实践基地等展开合作。
◎ 4月3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20号至22号)。征收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珠村社区、吴中区越溪街道张桥村飞地、莫舍社区飞地、太湖街道珠村社区、木林社区、横泾街道尧南社区等多块土地。
【点评】三个通告共计征收土地31.0359公顷,转用农用地23.4038公顷。
◎ 4月30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对《城东新村旧城改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经评估机构评估,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0120元;综合用房每平方米9758元。
【点评】姑苏区人民政府还发布关于对《夏莲路北延工程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经评估机构评估,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评估基准价:住宅房屋每平方米19322元;商业用房每平方米24035元;综合用房每平方米9157元。
◎ 4月30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将在5月11日举办2018年度太仓市保障性住房的公积金贷款贴息办理专场活动,方便贴息对象办理贴息手续,届时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集中办理。
【点评】如果贴息对象在申请日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贴息额度为贴息对象上一年度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50%;如果在申请日前未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贴息额度为贴息对象上一年度正常偿还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40%。经审核确认的贷款贴息资金,将在受理截止日后的1个月内,一次性拨付至贴息对象指定的有效银行借记卡内。
◎ 5月5日,常熟市规划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常熟海关(常熟海关(原常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室外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批后公布。项目位于海虞北路50号;项目总用地面积约9241平方米;建设规模2135.88平方米.
【点评】5月5日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昆山市第二中学综合楼新建及运动场地改造工程规划方案公示》。该工程位于昆山市环城北路北侧、东山路东侧,第二中学校园内,拟拆除原办公楼与自行车库,新建食堂办公楼及地下车库等。改造范围用地面积16296.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04.7平方米。
【全国新闻】
◎ 4月28日,深圳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公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新规对原提取、贷款政策进行了微调,主要包括租房提取额度将进行差异化安排、骗提职工将被限制提取以及实施联合惩戒,限制交易类和共有产权类住房将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等。
【点评】对属于基本住房保障对象的职工,通过网站、电话、微信等自助服务平台或深圳市租赁平台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职工每月可提取额度不超过住房租金支出,且不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其他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业务的,租房提取额度仍按照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执行。
◎ 4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三个政府规章意见的通告。三个意见稿提出:①针对深圳户籍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居民,租金是同区域同类型市场租金的30%左右;②达到在深圳交10年社保等条件,房价是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房售价的50%左右;③深圳户籍或持有效居住证的各类人才,符合相关条件,房价是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房售价的60%左右。
【点评】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分配流转4项原则:①收入财产须符合收入线标准及财产限额要求;②可租可售,按批次分配;③出售的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房在一定年限内封闭,不得上市流转;④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累计在深圳缴纳社保满15年,或年满60周岁且购房满10年的,经批准并向政府缴纳增值收益后,可以取得所购住房的完全产权,同时将应缴增值收益与在深圳服务年限挂钩。
◎ 4月3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讨论通过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实施方案,加快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促进扩大就业。
【点评】具体措施:①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今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三年内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②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设立专项账户,统筹用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③支持地方调整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均可参加培训并获得补贴。
◎ 4月30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按照最新的文件,行政相对人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提交真实、有效的办事材料;政务服务机构通过数据共享能够获得的信息,不得要求行政相对人另行提供。
【点评】该政策对居民办事便利的最大利好,是一网办理的便利化,结合办事指南的出台,会高度提升电子政务效率,社会效率也会空前提升。
◎ 5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投资条例》,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条例》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确保政府投资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公共领域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点评】《条例》还规定:明确政府投资的主要原则和基本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应当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规范和优化政府投资决策程序,确保政府投资科学决策。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履行中介服务机构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评议、风险评估等程序;明确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的相关要求;严格项目实施和事中事后监管。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04.29-05.05)苏州市无土地供应。
【土地成交】
本周(04.29-05.05)苏州市经营性用地成交情况如下。
【商品房供应】
本周(04.29-05.05)共8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1507套,其中住宅1397套,非住宅28套,其它82套,新增预售面积共160845.98平方米,住宅145541.49平方米,非住宅4947.71平方米,其它10356.78平方米。
图1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04.29-05.05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2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19.04.29-2019.05.05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624套,环比下跌37.20%,签约面积206678.69平方米,环比下跌33.21%。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2162套,环比下跌34.60%,签约总面积240223.72平方米,环比下跌32.71%。其中,吴江区住宅成交面积位居本周各区住宅成交面积的首位,成交面积为79515.90平方米,占签约总面积的33.10%。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江区成交716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中区成交511套,位居第二;相城区成交288套,位居第三;高新区成交283套,位居第四;姑苏区和工业园区分别成交220套、144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房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量75.12%,本周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04.29-05.05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9.04.29-2019.05.05周苏州市二手房成交总量1698套,较上周减少1792套,环比下跌51.35%;成交总面积169498.88平方米,较上周减少217682.52平方米,环比下跌56.22%。本周,住宅成交量1553套,较上周减少1605套,环比下跌50.82%;成交面积153768.84平方米,较上周减少177972.47平方米,环比下跌53.65%。其中,住宅总成交面积153768.84㎡,占成交总面积的9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