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


智地周刊.苏州第497期
2019年01月18日

【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1月2日,太仓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太仓市科技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示,规划范围东至204国道、南至横八路、西至太仓与昆山的界河、北至新浏河、用地面积3.49平方公里。

【点评】太仓市科技产业园定位为沪太昆地区以新兴产业示范园区为目标的装备制造、新材料和精密机械产业集聚规划区和产业后台服务高地。规划期限与太仓市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一致,至2030年。

 

  1月8日,苏州市规划局网站发布《相城区望亭镇XC-b-010-04、05、07、17、18 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XC-b-010-04、05、07基本控制单元,范围东至鹤溪路-问渡路、南至御亭路-牡丹路、西到312国道、北至望亭大街,用地面积为224公顷;XC-b-010-17、18基本控制单元,范围东至华驿路、南至太阳路、西到沪宁铁路、北至海运路,用地面积为231公顷。

【点评】其中,调整规划将原规划中牡丹路北侧三个沿街商业地块,纳入周边居住用地地块,统一规划为居住用地。合并调整后,问渡路东侧两个地块高度控制为40米,容积率为1.5,问渡路西侧地块高度控制为60米,容积率为2.0。

 

  1月9日,苏州市规划局网站发布《吴中太湖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单元、G单元部分地块调整》, A单元调整范围东至龙翔路、南至天鹅湖公园、西至箭浮山路、北至绕城高速,用地面积60.2公顷;G单元调整范围为雷山路东侧、东太湖路南侧地块,用地面积2.95公顷。

【点评】其中,增加居住用地规模,A-019地块容积率由≤2.0调整为≤1.6,A-062地块用地性质由白地调整为R2,用地面积7.82公顷,容积率≤2.0,建筑高度≤60米,建筑密度≤20%,绿地率≥37%。

 

  1月1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同意命名卢家浜巷和卢家浜桥的复函》,将位于阳澄湖大道北,东起阳澄环路、至西折西南、至卢家浜桥(暂名)东堍止的道路命名为“卢家浜巷”。

【点评】将位于卢家浜巷西端、跨司马泾(河道、俗称)的桥梁命名为“卢家浜桥”。

 

  1月11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苏州高新区文贤实验初级中学校》选址公示,项目位于文昌路东、规划道路北,用地面积45252.1平方米(合67.8782亩)。

【点评】1月10日,苏州市规划局网站发布了《苏州国际外语学校改扩建工程宿舍楼》批后公示,项目位于元和街道相城大道东,建筑面积1485.00平方米(计容面积1009.00平方米)。

 

 

【全国新闻】

 1月2日,济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19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月9日。《办法》明确,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机械式停车库项目的,可免于办理建设工程规划、用地、环评、施工等许可手续;建设停车库项目的,可不实施用地审查,不调整原审批规划;建设停车场项目的,经区联席会议审批并取得《审查意见书》后,即可开工建设。

【点评】同时,还发布了《济南市鼓励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若干规定》,市区两级设立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规模在30个(含)以上泊位并纳入我市停车平台统一管理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奖补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建安总额(不含土地使用成本)的25%。享受奖补资金的停车泊位,只提供公共服务,不得擅自出售或变相出售,并确保正常维护和使用。

 

  1月4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建居住建筑高度管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海口市主城区(包括长流组团、江东组团、中心组团开发边界范围)、三亚市主城区(包括海棠湾片区、中心城区、红塘湾片区、崖州湾科技城开发边界范围),执行居住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的管控要求。

【点评】此外,旅游度假区开发边界范围内,执行居住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管控要求。在特色产业小镇和其他乡镇镇区开发边界内设置的产业园区,以及独立设置的产业园区,其配套居住建筑高度管控按照不高于20米执行。

 

  1月4日,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无欠薪”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试行。《细则》明确,确定中标单位后并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不低于施工合同总价的1%。其他自行招标的工程项目工资性工程款占总工程款的比例和拨付方式、时间以及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等事项也应在招标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

【点评】此外,工资性工程款应保证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其占总工程款的比例范围一般为10-25%(参考比例不低于:建筑土建工程25%;建筑安装工程10%;市政道路工程10%;市政桥梁工程15%;市政排水工程15%;地铁土建工程10%)。

 

  1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关于国家标准《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规范》明确,老年人设施中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应按所在地城市规划常住人口规模配置,每千名老人不应少于40床。老年人设施应分区、分级设置,人均用地不应少于0.1㎡。

【点评】此外,独立占地的老年人设施的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场地内建筑宜以多层为主。老年人设施室外活动场地应平整防滑、排水畅通,坡度不应大于2.5%。

 

 1月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点评】《办法》所称的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具体是指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01.07-01.13)苏州市土地无供应。

【土地成交】

本周(01.07-01.13)苏州市经营性用地成交情况如下。


【商品房供应】

本周(01.07-01.13)共6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2466套,其中住宅1206套,非住宅141套,其它1119套,新增预售面积共235338.85平方米,住宅161172.03平方米,非住宅30962.98平方米,其它43203.84平方米。

图1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01.07.31-01.13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2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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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苏州市01.07.31-01.13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3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19.01.07-2019.01.13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504套,环比上涨22.78%,签约面积183597.46平方米,环比上涨20.17%。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1896套,环比上涨20.92%,签约总面积207717.69平方米,环比上涨19.35%。从新增预售来看,吴中区、吴江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均有新增预售,其中,吴中区住宅新增预售面积63746.47平方米,占新增预售总面积27.09%。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江区成交810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中区成交368套,位居第二;高新区成交235套,位居第三;相城区成交185套,位居第四;姑苏区和工业园区分别成交157套、141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79.32%,本周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01.07-01.13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9.01.07-2019.01.13周苏州市二手房成交总量2420套,较上周增加1284套,环比上涨113.03%;成交总面积236777.08平方米,较上周增加116826.65平方米,环比上涨97.40%。本周,非住宅成交量235套,较上周增加104套,环比上涨79.39%;成交面积8799.11平方米,较上周减少8499.30平方米,环比下跌49.13%。

其中,各区二手房住宅成交量情况,工业园区成交484套,位居第一;姑苏区成交465套,位居第二;吴中区成交444套,位居第三;吴江区成交339套,位居第四;高新区和相城区分别成交282套、171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