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


智地周刊.苏州第479期
2018年09月04日

【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8月2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苏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通告苏府通〔2018〕56至60号》5个征收土地方案通告,包括吴中区金庭镇、度假区、长桥镇、郭巷街道、越溪街道、木渎镇,相城区黄埭镇、元和街道。

【点评】建设项目主要包括:相城区南天成路西延市政工程(苏虞张快速路—相城大道)、G312增设匝道工程等。

 

  8月30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苏州市苏州高新区第一中学科技城校区新建项目》用地选址公示,项目位于罗家门绿化地东、马涧路绿化地北,用地面积58278.1平方米(合87.4172亩)。

【点评】同时,还发布了《苏州高新区第一初级中学校珠江路校区》用地选址公示,项目位于渔洋街南、金枫路绿化地东,用地面积36639.2平方米(合54.9588亩)。

 

  8月30日,苏州市规划局网站发布《春秋路工程项目》规划批前公示,项目位于相城区黄埭镇春秋路,西起沪宁高速下穿以东,向东至春秋路应华桥,路段双向六车道,全长约2.545公里。

【点评】同时,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了《太湖大道基础设施工程(兰风寺路)》用地选址公示,项目位于兰风寺路(白鹤山路-马涧路),用地面积15623.0平方米(合23.4345亩)。

 

  8月31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企业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建筑企业信用修复是指建筑企业在一定期限内主动纠正其失信行为,按照一定条件,经规定程序,获准停用或缩短失信行为记录使用期限,重建信用的过程。

【点评】《办法》所指的失信记录是指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执法机构作出决定并被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系统记录的失信信息(包括失信“黑名单”信息)。

 

  8月31日,苏州市物价局网站发布《关于调整苏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秋季招收新生开始执行。幼儿园收费项目包含: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托管费、伙食费、校车费)和代收费。

【点评】《通知》明确,保障政策:①减免政策;②报销政策。

 

 

【全国新闻】

  8月22日,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加快推进住宅全装修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本意见印发之日起,各设区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出让或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新建住宅,原则上实行住宅全装修,推行成品交房。全省新开工建设的装配式住宅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住宅项目和租赁住房、酒店式公寓全部实行住宅全装修。

【点评】积极推行“菜单式”全装修住宅交付模式,每个全装修住宅项目的装修方案原则上不少于3个。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应当分别签订商品房销(预)售合同和委托装修协议,分别明确毛坯房价格和装修价格。

 

  8月26日,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管理的通知》,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商品房销售价格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备案后,6个月内不得擅自调高备案价格;需要调整商品销售价格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提前20个工作日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申请办理。

【点评】商品房销售价格经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物价局)备案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须持价格备案文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市住建局申请预售许可证(现房销售备案表);商品房销售价格未经备案的,市住建局不予核发商品预售许可。

 

 8月28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关于扩大租赁补贴范围和调整实物配租租金补贴标准的指导意见》,新标准从201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市内四区租赁补贴发放范围由低保、低收入家庭扩大至已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但未实物配租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中无房家庭。

【点评】发放租赁补贴的家庭需填报《租赁补贴发放申请表》,并提供市内四区住建部门备案的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2017年4月1日以前申请住房保障的家庭,还须提供家庭收入证明材料。

 

  8月28日,南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通知》明确,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对已出让用地上新建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今后出让用地上新建全装修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的装修价格分别实行最高限价。对不接受装修价格限高的企业,市行政审批局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市房管局暂停其网上签约。

【点评】同时,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期间,开发企业应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增加装修信息公示:建设部门对装修施工设计图的审查文件、住宅装修标准清单、装修价格评估报告、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表等,并展示新建全装修住宅样板房。开发企业必须将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的公示展示告知内容给购房人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单存入购房档案。

 

 8月2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在本市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且已实施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

【点评】《办法》所称信用管理,是指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机构依法采集、记录、交换共享和公开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活动。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08.27-09.02)苏州市无土地供应。

【土地成交】

本周(08.27-09.02)苏州市无经营性用地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08.27-09.02)共5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1562套,其中住宅671套,非住宅512套,其它379套,新增预售面积共161639.54平方米,住宅89102.53平方米,非住宅32545.00平方米,其它39992.01平方米。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08.27-09.02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2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18.08.27-2018.09.02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886套,环比上涨255.85%,签约面积227873.07平方米,环比上涨296.86%。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2625套,环比上涨160.42%,签约总面积272413.58平方米,环比上涨216.37%。从新增预售来看,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均有新增预售,其中,吴中区住宅新增预售面积40305.64平方米,占新增预售总面积24.94%。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相城区成交801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中区成交661套,位居第二;吴江区成交471套,位居第三;高新区成交326套,位居第四;姑苏区和工业园区分别成交246套、120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71.85%,本周住宅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08.27-09.02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8.08.27-2018.09.02周苏州市二手房成交量1800套,较上周减少219套,下跌10.85%;成交总面积167759.66平方米,较上周减少28528.91平方米,下跌14.53%。本周,非住宅成交量205套,较上周增加18套,上涨9.63%;成交面积9062.42平方米,较上周减少5326.24平方米,下跌37.02%。

其中,各区二手房住宅成交量情况,工业园区成交416套,位居第一;姑苏区成交303套,位居第二;高新区成交267套,位居第三;吴中区成交262套,位居第四;吴江区和相城区分别成交207套、14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