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 8月21日,苏州市规划局网站发布《星塘街南延工程》规划批前公示,项目北起工业园区车郭路平交口,向东经车坊大桥原线位跨越吴淞江后沿吴淞路继续向东,下穿中环东线,经绕城高速车坊互通后向南沿澄湖西侧延伸至吴江区松周公路,全长约10.90公里。
【点评】其中,星塘街与中环东线设互通匝道方便交通转换;并对现有车坊互通进行改造。
◎ 8月21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镇地名规划方案公示》。
【点评】以苏州市虎丘区浒墅关镇的实体建设区域为本地名规划范围。具体范围为:浒墅关镇京杭运河以东全部区域。
◎ 8月23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的通知,工作措施包含: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加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供应;建立政府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鼓励个人住房租赁消费;加大住房租赁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人才乐居工程建设;强化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
【点评】其中,保障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将新增租赁住房用地供应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完善土地出让竞拍规则,对适宜配建租赁住房的地块,在出让方案中明确配建要求,土地出让报价超过市场指导价一定幅度后,可将原来按照“一次报价”最接近平均价原则调整为竞配建租赁住房面积最多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 8月23日,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网站发布《苏州市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公告。《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房屋居住安全管理工作。《条例》明确,出租房屋供他人集中居住,一套(栋)房屋内出租房间达到十间以上的,或者实际居住十人以上的,应当按照规定安装监控、火灾报警、燃气报警等设备。
【点评】同时,电动车实行集中充电、集中放置,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出租房屋内停放或者对电动车蓄电池进行充电。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其管理、服务区域内电动车的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合理设置防止电动车随意进入建筑内部的固定障碍设施,并加强因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
◎ 8月24日,苏州市规划局网站发布《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 选址公示,用地面积2092721.00平方米。
【点评】8月21日,苏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发布了《苏州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高新区段》选址公示,用地面积212926.60平房米。
【全国新闻】
◎ 8月16日,太原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业务的通知》。根据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停止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异地购买住房的,不能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在异地购房的,可以在我市公积金中心开具《缴存证明》后直接到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点评】根据本条规定,缴存职工9月30日后购买住房并已全额付清房款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9月30日以前全额付清房款购买住房、同时购房时间在贷款申请之日前三年以内符合中心其他贷款条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购房时间按照网签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 8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通知》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要向住房城乡建设委提供不拒绝、限制、阻挠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
【点评】同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贷款经办部门应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要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8月21日,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职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在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
【点评】职工本人及配偶提供身份证、产权证、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及电梯检验报告办理提取,合计提取额度截至电梯验收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且不超过实际支付的安装费用。
◎ 8月2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启用《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新版合同加大了对违约行为的惩戒力度,最大限度地保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对于房屋存在的限制转让或权利瑕疵等,明确提出卖方应当在买方知悉后,尽快消除障碍,否则视为卖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点评】此外,如交易未完成,中介可收取一定服务费。本次修订,将房屋买卖合同和居间合同拆分开来,并明确签订居间合同后,居间方可以收取不超过买受人/出卖人应交佣金总额的20%的居间服务费,以调动中介人员积极性,培育正常的中介服务交易秩序。
◎ 8月24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操作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点评】原《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操作细则》(宁金管[2015]21号)同时废止。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08.20-08.26)苏州市无土地供应。
【土地成交】
本周(08.20-08.26)苏州市经营性用地成交情况如下。
【商品房供应】
本周(08.20-08.26)共8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1863套,其中住宅1689套,非住宅0套,其它174套,新增预售面积共246116.35平方米,住宅236430.03平方米,非住宅0.00平方米,其它9686.32平方米。
图1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08.20-08.26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2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18.08.20-2018.08.26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530套,环比下跌65.20%,签约面积57419.27平方米,环比下跌69.38%。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1008套,环比下跌49.42%,签约总面积86104.86平方米,环比下跌60.80%。从新增预售来看,仅吴江区、工业园区有新增预售,其中,吴江区住宅新增预售面积219751.58平方米,占新增预售总面积89.29%。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江区成交300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相城区成交263套,位居第二;吴中区成交244套,位居第三;姑苏区成交108套,位居第四;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分别成交75套、18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52.58%,本周住宅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08.20-08.26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8.08.20-2018.08.26周苏州市二手房成交量2019套,较上周减少148套,下跌6.83%;成交总面积196288.57平方米,较上周减少58476.20平方米,下跌22.95%。本周,非住宅成交量187套,较上周减少27套,下跌12.62%;成交面积14388.66平方米,较上周减少45857.98平方米,下跌76.12%。
其中,各区二手房住宅成交量情况,工业园区成交488套,位居第一;姑苏区成交372套,位居第二;吴中区成交298套,位居第三;高新区成交272套,位居第四;吴江区和相城区分别成交236套、166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