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 5月28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网站发布《关于在政府投资公共项目中全面推广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通知》,市住建局应及时调整设计招标示范文本,在政府投资公共项目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中明确实施装配式建筑的要求。
【点评】政府投资公共项目是指我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含国有投资)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公共建筑(机关、医院、学校、养老等)等工程建设项目。
◎ 5月2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重大地名命名方案公示(2018年5月28日)》, 拟将增设街道命名为“太湖街道”,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点评】“太湖街道”东、南至吴中区行政区域边界,与吴江区松陵镇隔太湖相望;西至苏旺路,与横泾街道相接;北至沪常高速公路,与越溪街道接壤。
◎ 5月28日,苏州城市规划公示网网站发布《吴中实验小学改扩建(二期)工程》批后公布,项目位于吴中区龙西路113号,建筑面积36260.46平方米(计容面积30020.28平方米)。
【点评】5月29日,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网站发布《沪宁城际铁路苏州工业园区站配套工程》批前公示,项目位于唯亭西区,土地面积46098.22平方米。
◎ 5月3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修改《苏州市统计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和废止《苏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办法》等9件规章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点评】同时,《苏州市统计管理办法》《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苏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作相应修改后重新公布。
◎ 5月31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苏州科技城第三实验小学及第四实验幼儿园》选址公示,项目位于科广路北、天佑路西,用地面积55891.30平方米(其中:地块一14857.20平方米,地块二41034.10平方米)。
【点评】同时,还发布《白马涧小学西校区项目》选址公示,项目位于马涧路绿化地北、团山路东,用地面积39553.5平方米。
◎ 【热点问答】昆山户口且公积金贷款买房在昆山市,因工作原因,到苏州市区工作,请问可以用苏州市区公积金委托还款吗?
【点评】昆山公积金和苏州市区公积金使用同一公积金账户缴纳,如昆山公积金账户已办理还贷委托提取业务,您缴纳苏州市区公积金后,委托提取仍正常进行,无需办理任何业务。昆山和苏州市区委托提取政策规定的留存额不同,姑苏分中心留存额为最近一个月的公积金月缴额。
【全国新闻】
◎ 5月21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18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19日。
【点评】《办法》明确,举报管理工作应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客观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举报受理机构,并向社会公布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信箱、网站、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举报事项自受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办结。
◎ 5月29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网网站发布关于征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年满18周岁在本市居住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在校大学生、台港澳人员及外国人可参照本办法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点评】5月21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网网站发布了 关于征求《中山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5月30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条例》共计10章156条,包括总则、物业管理区域及设施、业主和业主组织、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服务、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安全管理与使用维护、服务与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
【点评】《条例》指出,市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包括电子数据投票系统在内的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与房地产主管部门实现物业管理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实时共享。
◎ 5月31日,深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对于使用年限不足20年,按照《危险房屋鉴定标准》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的住宅区,经区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批准,可以纳入棚户区改造政策适用范围。
【点评】《实施意见》统一了老旧住宅区棚改项目产权调换标准,规定各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套内建筑面积1∶1或不超过建筑面积1∶1.2的比例,确定辖区内老旧住宅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的产权调换标准。同时,各区政府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奖励权利主体每套住房增购不超过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增购面积的价格按照同地块安居型商品房的价格计收,最高不超过被搬迁住房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 6月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因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配套设施设备、道路通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予以减免,差额部分由建设单位补偿给物业服务企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收费最高不得超过60%。
【点评】《办法》建立了物业服务收费信用管理体系。物业服务企业有超标准收费、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收费、低于服务等级提供服务等行为的,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并给予相应惩戒;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有恶意拖欠物业服务费用等行为的,纳入其个人诚信记录。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05.28-06.03)苏州市无土地供应。
【土地成交】
本周(05.28-06.03)苏州市无经营性用地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05.28-06.03)共7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1357套,其中住宅1118套,非住宅184套,其它55套,新增预售面积共198310.24平方米,住宅177324.77平方米,非住宅15207.38平方米,其它5778.09平方米。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05.28-06.03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3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18.05.28-2018.06.03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655套,环比上涨28.00%,签约面积215916.41平方米,环比上涨31.08%。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2327套,环比上涨15.14%,签约总面积259456.85平方米,环比上涨14.43%。从新增预售来看,吴江区、吴中区、姑苏区有新增预售,其中,吴中区住宅新增预售面积123099.46平方米,占新增预售总面积62.07%。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江区成交714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相城区成交575套,位居第二;吴中区成交419套,位居第三;高新区成交267套,位居第四;工业园区和姑苏区分别成交215套、137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71.12%,本周住宅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05.28-06.03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8.05.28-2018.06.03周苏州市二手房成交量1455套,较上周减少512套,下跌26.03%;成交面积136697.06平方米,较上周减少62191.52平方米,下跌31.27%。本周,非住宅成交量149套,较上周减少68套,下跌31.34%;成交面积6503.39平方米,较上周减少17739.54平方米,下跌73.17%。
其中,各区二手房住宅成交量情况,工业园区成交315套,位居第一;姑苏区成交259套,位居第二;吴江区成交225套,位居第三;高新区成交196套,位居第四;吴中区和相城区分别成交183套、128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