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 5月8日,苏州市规划局网站发布《太湖度假区第四幼儿园》选址公示,项目位于太湖度假区钟马路东侧、太湖纯水岸小区北侧,土地面积6773.60平方米。
【点评】同时,还发布了《娄门菜场综合体项目》选址公示,项目位于姑苏区北仓街东、娄门路南,土地面积9721.00平方米。
◎ 5月8日,苏州市规划局网站发布《吴中区阴山、横山至金庭环岛公路连接线工程(横山-金庭环岛公路段)》选址公示,项目位置金庭镇横山-金庭环岛公路,面积8020.90平方米。
【点评】同时,还发布了《吴中区阴山、横山至金庭环岛公路连接线工程(阴山-金庭环岛公路段)》选址公示,项目位置金庭镇阴山-金庭环岛公路,面积14280.00平方米。
◎ 5月8日,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2017年度中等偏低收入家庭购保障房申请园区公积金贷款贴息公告》。贷款贴息额度:
在申请日前正常缴存公积金的,为上一年度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50%;在申请日前未正常缴存公积金的,为上一年度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总额的40%;按规定比例计算后贴息额低于500元的,按500元计算;但年度实际支付贷款利息低于500元的,按实际支付利息计算。
【点评】贷款贴息对象应同时具备:为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房管部门认定的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成员;所购自住住房为政府定向供应的保障性住房;该套住房已申请园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期间,未发生连续逾期3期和累计逾期6期以上的行为。
◎ 5月9日,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关于公布《2018年苏州市区小学与初中地段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
【点评】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实行以合法固定住所(本办法特指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居住用房。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非居住用房除外。)为基准。
◎ 5月9日,苏州市规划局网站发布《惠润姑苏邻里中心》规划批前公示,项目位于兴福堂路北、竹窝路南、姑竹路东侧,总建筑面积32846.07平方米,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点评】同时,还发布了《龙湖水乡项目》规划批前公示,项目位于西山金庭镇林屋路南侧,土地面积161766.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2334.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682.86平方米)。
【全国新闻】
◎ 5月5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即日起,在主城区6区区域范围内,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点评】《通知》指出,进一步降低个人债务风险,在延续现有公积金贷款规定的同时,将个人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0.5调整为0.4。此项政策实施前,申请贷款职工已与开发企业签订联机备案的《哈尔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书》、交足购房首付款并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或者已办理《批准存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评估通知书》、交足购房首付款并取得资金票据的,仍执行调整前公积金个人贷款还贷能力系数。
◎ 5月7日,广西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办法》所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严重违反建筑行业有关法规规章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实施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
【点评】《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
◎ 5月7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通知》的目的是切实保障限房价项目的住房是用来住的,规定: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85%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限价规定自行销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
【点评】《通知》明确了限房价项目收购的具体操作,规定:一是在限房价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后,即可对该项目可售住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二是市保障房中心收购限房价项目时应在限期内向开发建设单位付清全部收购款;三是确定收购与否的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情况适当调整。
◎ 5月7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强化村、乡镇两级精准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
【点评】《通知》明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审核,并按有关资金管理的规定严格使用,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直接将资金补助到危改户,减少中间环节。
◎ 5月8日,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强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监管。严格必须招标项目监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曝光违法违规企业;研究制定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管理办法,严肃查处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点评】《通知》指出,进一步完善监管信息一体化平台,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效能。建立健全企业失信各行业各部门联合惩戒机制,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使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有效提升建筑市场动态监管水平。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05.07-05.13)苏州市无土地供应。
【土地成交】
本周(05.07-05.13)苏州市无经营性用地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05.07-05.13)共2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359套,其中住宅156套,非住宅176套,其它27套,新增预售面积共31815.44平方米,住宅19478.16平方米,非住宅11940.73平方米,其它396.55平方米。
图1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05.07-05.13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2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8.05.07-2018.05.13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052套,环比上涨76.81%,签约面积125428.56平方米,环比上涨70.69%。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1525套,环比上涨45.65%,签约总面积150674.92平方米,环比上涨29.20%。其中,从新增预售来看,仅高新区、吴中区有新增预售。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中区成交542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相城区成交373套,位居第二;吴江区成交248套,位居第三;姑苏区成交140套,位居第四;工业园区和高新区分别成交113套、109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68.98%,本周住宅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05.07-05.13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8.05.07-2018.05.13周苏州市二手房成交量2148套,较上周增加1038套,上涨93.51%;成交面积200140.32平方米,较上周增加97250.07平方米,上涨94.52%。本周,非住宅成交量196套,较上周增加105套,上涨115.38%;成交面积6645.49平方米,较上周增加2535.86平方米,上涨61.71%。
其中,各区二手房住宅成交量情况,工业园区成交442套,位居第一;姑苏区成交374套,位居第二;吴江区成交362套,位居第三;吴中区成交330套,位居第四;高新区和相城区分别成交264套、18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