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 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关于虎丘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同意撤销虎丘区东渚镇。以原东渚镇所辖19个村委会区域设立虎丘区东渚街道。东渚街道办事处驻西渚居委会境内,办公地址为渚镇路28号。
【点评】行政区划调整后,虎丘区东渚街道行政区域面积57.8平方公里,人口6.24万人,管理9个居委会、19个村委会。
◎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吴江区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医院增至7家,新增3家分别为吴江区第四人民医院、吴江区第五人民医院和吴江区精神康复医院。同时支持医保苏州大市异地就医、省内异地就医和跨省异地就医(全国目前都仅支持住院)结算,进一步满足了吴江区外参保人员实时刷卡结算的就医需求。
【点评】原有4家医院分别为吴江区第一人民医院、吴江区第二人民医院、江苏盛泽医院和苏州永鼎医院。吴江区今年年初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正式上线,7月份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系统正式运行。
◎ 12月4日,苏州城市规划公示网站发布保障房18号地块幼儿园(暂命名)选址公示,该学校位于保障房18号A地块西侧,总建筑面积为5559.00平方米。
【点评】根据姑苏发投[2017]175号文件以及“苏州市留园西园单元(01、02、04、06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拟同意选址。
◎ 12月5日,苏州市物价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监管的通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住宅小区的配建停车设施收费,按照《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点评】通知明确:国有资金投资建设的、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类型停车设施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明码标价。
◎ 12月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云栖大会苏州峰会开幕,此次会议重点围绕“智能制造、工业云建设、大数据发展、创新创业、云计算人才培养”方面深入研讨,旨在促进全市各行业利用“云”加速转型升级,推动苏州工业互联网的发展,同时以云栖大会为契机,为苏州搭建云计算及大数据交流和学习平台。
【点评】据介绍,在“苏州区域经济大脑”的背后,是以建立“行业经济数据、生产数据、专业数据、环境数据、企业经济数据、企业生产数据、企业信用数据”等为支撑,为苏州打造一张独特的“工业云”城市名片。
【全国新闻】
◎ 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关于常熟市虞山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同意撤销常熟市虞山镇。同意设立常熟市虞山街道、同意设立常熟市琴川街道、同意设立常熟市莫城街道、同意设立常熟市常福街道。
【点评】行政区划调整后,常熟市虞山街道行政区域面积62.7平方公里,人口20.7万人;琴川街道行政区域面积48.7平方公里,人口21.5万人;莫城街道行政区域面积40.8平方公里,人口17万人;常福街道行政区域面积86.6平方公里,人口24.3万人。
◎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范围及其他规定进行调整的通知,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范围新增“部分偿还商业银行贷款”,即部分商转公。申请部分商转公业务报备资料、担保方式和办理流程应符合商转公贷款的要求,同时贷款年限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年限。
【点评】通知也明确:停止执行新参加工作的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三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 宣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规定调整的通知》。《通知》明确,不在受理缴存人因直系亲属间住房产权交易的或缴存人离异一年以内购买住房的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不在受理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点评】《通知》自2017年12月4日起执行。《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原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满一年。
◎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宁波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中出资的业主或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个人出资部分;缴存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被纳入宁波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的,3年内禁止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点评】《通知》自2017年12月15日起执行。《通知》明确,对同一套房屋在12个月内交易2次(含)以上的或缴存职工在3年内以大修原因重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因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办理了所购房退房手续的,须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退还。
◎ 12月7日,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瓯海区住建局协同物价部门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联合检查,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点对近期在售楼盘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进行走访检查。
【点评】在检查过程中,两部门发现部分楼盘存在不规范行为,当即责令开发商立即整改,并将视整改情况做后续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下步两部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12.4-12.10)苏州市无土地供应。
【土地成交】
本周(12.4-12.10)苏州市无经营性用地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12.4-12.10)共7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1414套,其中住宅799套,非住宅543套,其它72套,新增预售面积共145287.81平方米,住宅118200.15平方米,非住宅23214.13平方米,其它3873.53平方米。
图1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12.4-12.10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3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17.12.4-2017.12.10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852套,环比上涨17.14%,签约面积217364.59平方米,环比上涨13.73%。本周,商品房共签约量2390套,环比上涨9.38%,共签约面积249785.39平方米,环比上涨5.13%。从新增预售区域来看,仅吴中区、吴江区、姑苏区有新增预售,其中,吴江占比达61.44%。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中区成交676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相城区成交594套,位居第二;吴江区成交494套,位居第三;姑苏区成交305套,位居第四;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分别成交234套、87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77.49%,本周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12.4-12.10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7.12.4-2017.12.10周二手房成交量1292套,较上周增加347套,上涨36.72%;成交面积137301.94平方米,较上周环下跌33.24%。本周,非住宅成交量140套,较上周增加40套,上涨40.00%;成交面积22439.58平方米,较上周减少99336.96平方米,下跌81.57%。从周成交趋势图可以看出,非住宅成交面积上下幅度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