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5月24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度解读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水乡客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作为全国首个跨省域的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从启动城市设计国际方案征集到详细规划批复,历时近三年。该详规在为水乡客厅开发建设、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提供法定依据的同时,也揭开了大家关注的“水乡客厅”的神秘面纱。水乡客厅以长三角原点为中心,包括上海市青浦区金泽镇、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西塘镇和姚庄镇四个镇各一部分,总面积约35.8平方公里。这是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成就可见可现的集中展示区,由两省一市共同打造的体现示范区生态绿色理念的功能样板区,集中实践和示范城水共生、活力共襄、区域共享的发展理念,是长三角一体化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制度创新试验田。
【点评】按照该规划,到2025年,三地互联互通、一体化建设全面开展,生态系统和交通路网骨架基本成型,市政基础设施推进建设,重要功能节点建设有序推进,蓝环水系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示范产居、人文、生态一体化发展的世界级水乡客厅,建设成为跨行政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示范窗口与核心承载地。
◎5月24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发布《苏州市南门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01基本控制单元(苏纶场南区地块)调整》。调整范围为南门单元01基本控制单元范围,位于姑苏区南门编制单元的西北侧,北至外城河、东到人民路、南至南环路、西到阊胥路, 总用地面积111.46公顷。主要对3宗地块的用地及指标进行调整、对道路进行调整。
【点评】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能够提高城市用地使用效率。
◎5月25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通知》将城区经济适用房货币化保障的购房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平方米10956元;调整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租赁补贴标准,调整后租赁补贴标准如下: ??????????????????????????????
【点评】调整自2023年1月1日生效。
◎5月25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苏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实施计划印发》的消息。日前,《2023年苏州市“公园城市”建设实施计划》正式印发实施。本年度公园城市建设提出“生态筑城、绿道连城、公园融城、乐享园林、苏式生活”五大行动,共计135个实施项目。今年,苏州市计划新增及改造城市绿地210万平方米,打造口袋公园及小微绿地230个,完善提升中央公园等城市公园10个。在此基础上,对77处总面积约409万平方米的苏州市城市公园绿地进行首批开放共享试点,制定公园绿地开放共享清单名录。
【点评】2023年苏州将基于“园林之城”的独特气质,植入“苏式生活”等园事、节庆元素,办好金鸡湖端午龙舟赛等品牌活动。
◎根据“安家欢乐购”活动,继5月19日吴中区发布消息实施契税补贴后,本周张家港市、相城区、吴江区及高新区也相继发布消息,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实施50%契税补贴政策。吴中区补贴实施时间为1个月、相城区、高新区及吴江区补贴实施时间为3个月、张家港市补贴实施时间为9个月。其中高新区实施范围为除狮山横塘街道外。
【点评】对购买新建商品房实施契税补贴能够有效缓解购房者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全国新闻】
◎5月22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部门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出,市有关部门及金融管理部门应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和有关单位,探索创新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探索运用保险资金、信托资金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拓展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渠道。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范围。积极研究其他融资渠道及投融资机制。
【点评】上海市加快建立“租售并举”住房体系,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5月23日,杭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发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发布。《实施意见》提到,为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升城市能级、优化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杭州将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实施意见》明确,2023年,基本形成具有杭州特色的城市更新工作体系,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城市更新试点项目。到2025年,形成一系列城市更新成果与实施模式,形成一批标志性城市更新示范项目。到2035年,围绕城市宜居、韧性、智慧目标,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形成城市全周期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更新范例。
【点评】杭州此次城市更新包括居住区综合改善类、产业区聚能增效类、城市设施提档升级、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类、文化传承及特色风貌塑造类、复合空间统筹优化类、数字化智慧赋能类、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城市更新活动等八大更新类型。
◎5月24日,湖南省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表决通过《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对于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在衡阳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购买衡阳市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衡阳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点评】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能够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减轻购房者压力。
◎5月25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修订《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通知明确,职工家庭房屋套数核定以住房交易时,以天津市住房交易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记载于住房交易合同文本上的购房套数为准。购房套数根据购房合同或协议附件中记载职工家庭住房套数所在页各项数值累计计算。其中,职工家庭住房数为0的,发放首套住房贷款;职工家庭住房数为1的,发放二套住房贷款;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此外,职工家庭已使用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而职工离婚的,离婚前有在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仍计算为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
【点评】天津执行公积金贷款 “认房不认贷”的政策。公积金首次贷款结清后若没有房产,那么就可以按照首套房的标准进行。
◎5月25日,江苏省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通知》调整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政策,以及加大对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购房租房支持力度。具体看,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可贷额度,在普通家庭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上浮20%,即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人、120万元/户。对于无房的多子女家庭,每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限额提高20%。《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点评】南京落实“租购并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等群体解决住房问题。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2023.5.22-5.28)苏州市区经营性用地共挂牌15宗。其中12宗涉宅类土地为第三批次集中公告,含相城区6宗,姑苏区、工业园区各2宗,吴中区、吴江区各1宗。其余3宗为商服类地块,1宗位于姑苏区、2宗位于高新区。
序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面积 (㎡)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技术指标 | 起报总价 | 保证金 | 加价 幅度 | 项目分割销售的比例约定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万元) | 人民币(万元) | 美元 (万元) | 港币 (万元) | 人民币 (万元) | |||||||
1 | 姑苏区吴门桥 街道运泰路南、 凌波路 | 2023-WG-24号 | 18648 | 城镇住宅 用地 | 70 | >1且≤1.6 | ≤25% | ≥30% | 59674 | 11940 | 1780 | 13900 | 200 | 可以分割 销售 |
2 | 姑苏区吴门桥街道人民路西,端文路北地块 | 苏地2023-WG-25号 | 24350 | 城镇住宅 用地 | 70 | >1且≤2.4 | ≤20% | ≥30% | 219193 | 43840 | 6520 | 51020 | 500 | 部分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8449 | 城镇住宅、科研用地 | 70、50 | >1且≤2.2 | ≤50% | ≥27% | |||||||||
1399 | 地下空间 | 70 | ||||||||||||
3 | 工业园区东宏路南、金堰路西 | 苏地2023-WG-26号 | 24994.68 | 城镇住宅 用地 | 70 | ≥1.8且≤2 | ≤30% | ≥35% | 122474 | 24500 | 3650 | 28510 | 500 | 可以分割 销售 |
4 | 工业园区星塘街西、独墅湖大道北 | 苏地2023-WG-27号 | 37302.03 | 城镇住宅 用地 | 70 | ≥1.6且≤1.8 | ≤30% | ≥35% | 147717 | 29550 | 4400 | 34390 | 500 | 可以分割 销售 |
5 | 吴中区城南街道澄湖东路北侧、枫津路西侧 | 苏地2023-WG-28号 | 41695.5 | 城镇住宅 用地 | 70 | >1.3且≤1.6 | ≤25% | ≥35% | 100069 | 20020 | 2980 | 23300 | 500 | 可以分割 销售 |
6 | 相城区黄桥街道广进路西、永青路南 | 苏地2023-WG-29号 | 43437 | 城镇住宅 用地 | 70 | >1且≤1.2 | ≤30% | ≥30% | 65051 | 13020 | 1940 | 15160 | 500 | 可以分割 销售 |
7 | 相城区黄桥街道苏埭路东、永青路南 | 苏地2023-WG-30号 | 36068 | A区: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2 | ≤30% | ≥30% | 72951 | 14600 | 2170 | 16990 | 500 | 可以分割 销售 |
12609 | B区: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且≤1.2 | ≤30% | ≥30% | |||||||||
2492 | C区:地下空间 | / | ||||||||||||
8 | 相城区经开区春申湖路南、澄星街东 | 苏地2023-WG-31号 | 41040 | 城镇住宅 用地 | 70 | >1且≤1.6 | ≤25% | ≥37% | 105062 | 21020 | 3130 | 24460 | 500 | 可以分割 销售 |
9 | 相城区黄埭镇中市路东、春照路南 | 苏地2023-WG-32号 | 34527 | 城镇住宅 用地 | 70 | >1且≤2.2 | ≤25% | ≥37% | 74440 | 14890 | 2220 | 17330 | 500 | 可以分割 销售 |
10 | 相城区元和街道华元路南、柴米港东 | 苏地2023-WG-33号 | 39552 | 城镇住宅 用地 | 70 | >1且≤1.3 | ≤35% | ≥30% | 82268 | 16460 | 2450 | 19160 | 500 | 可以分割 销售 |
11 | 相城区元和街道华元路南、蠡塘河东 | 苏地2023-WG-34号 | 21919 | 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 70、40 | >1且≤1.2 | ≤35% | ≥30% | 41240 | 8260 | 1230 | 9620 | 200 | 部分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12 | 吴江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北长安路东 | WJ-J-2023-006 | 34077.89 | 城镇住宅 用地 | 70 | >1且≤1.8 | ≤30% | ≥30% | 62947 | 12590 | 1880 | 14650 | 200 | 可以分割 销售 |
13 | 姑苏区白洋湾街道苏城大道西、陆步桥街北 (03-12)地块 | 2023-WG-21号 | 4627 |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基层社区服务中心用地 | 40 | ≤2 | ≤55% | ≥10% | 2045 | 410 | 58 | 460 | 100 | 详见特 别说明 |
14 | 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钻石广场东、日本人学校南 | 苏地2023-WG-22号 | 8149.6 | 商务金融用地 | 40 | >1.5且<1.7 | ≤50% | ≥20% | 5313 | 1070 | 152 | 1190 | 100 | 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可分割转让 |
15 | 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昌普路南、迎宾路东 | 苏地2023-WG-23号 | 6364.7 |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 40 | >1.7且<1.9 | ≤55% | / | 2249 | 450 | 64 | 500 | 100 | 部分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可分割转让(详见特别说明) |
【土地成交】
本周(2023.5.22-5.28)苏州市区无经营性用地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2023.5.22-5.28)苏州市区8个项目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1434套,新增预售面积138905.05㎡,均为住宅类新增。
图1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5.22-5.28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商品房成交 | 住宅类 | 非住宅类 | ||||
(5.22-5.28)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944 | 184↑ | 24.21%↑ | 181 | 9↑ | 5.23%↑ |
130720.22 | 28730.98↑ | 28.17%↑ | 47375.68 | 35801.01↑ | 309.30%↑ |
图2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23.5.22-5.28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944套,环比上涨24.21%,签约面积130720.22㎡,环比上涨28.17%。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中区成交291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首位。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1125套,环比上涨20.71%,签约总面积178095.9㎡,环比上涨56.82%。其中,吴中区住宅成交面积位居本周各区住宅成交面积的首位,成交面积为34991.67㎡,占商品房签约总面积的19.65%。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中区成交291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相城区成交264套,位居第二;吴江区、高新区分别成交248套、190套,位居第三、第四;工业园区、姑苏区分别成交89套和43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房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量73.40%,本周住宅类成交量占比下降。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5.22-5.28二手房成交情况
二手房成交 | 总计 | 住宅类 | ||||
(5.22-5.28)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1912 | 58↑ | 3.13%↑ | 1752 | 56↑ | 3.30%↑ |
成交面积(m2) | 214224.09 | 28358.36↑ | 15.26%↑ | 179999.33 | 1221.43↑ | 0.68%↑ |
图4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23.5.22-5.28周苏州市二手房共计成交1912套,较上周增加58套,环比上涨3.13%;成交总面积214224.09㎡,较上周增加28358.36㎡,环比上涨15.26%。本周住宅成交量1752套,较上周增加56套,环比上涨3.30%;成交面积179999.33㎡,较上周增加1221.43㎡,环比上涨0.68%。其中,住宅总成交面积179999.33㎡,占成交总面积的8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