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4月26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管理委员会 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姑苏区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着力推进减税降费,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降低经营成本,对承租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企业权属国有物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照市级政策给予租金减免。
【点评】姑苏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措施,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助企纾困措施。
◎4月27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高新区(虎丘区)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公示(苏地2021-WG-35号地块C地块规划方案变更批前公示)》。建设单位:苏州仁和致新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马涧路绿化地北,罗家门路西;工程名称:苏地2021-WG-35号地块C地块规划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点评】公示期限:2022.4.27-2022.5.6。
◎4月28日,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了《支持服务业纾困,苏州工业园区出台20条措施》的消息。措施之一为暂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征对象为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零售、仓储等行业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点评】按“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窄”的原则,加快宣传贯彻落实各项纾困条款。
◎4月29日,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了《昆山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的消息。作为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三调”历时3年,如期形成了近12.4万个图斑的“三调”成果和汇总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
【点评】“三调”数据成果反映出我市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
◎4月29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印发《苏州市企业员工宿舍设计标准改善指引(试行)》的通知。《指引》要求,每个居住单元入口宜设置过渡空间(玄关),内含更衣、换鞋、洗消等功能设施。每个居住单元人数不宜超过4人,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6m2。
【点评】自2022年5月1日起,新建、改建的企业员工宿舍均执行本文件,鼓励有条件的现有企业员工宿舍改造工程及其他相关类型宿舍工程参照执行。
【全国新闻】
◎4月25日,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了《关于积极推动改善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家庭居住条件的通知》。《通知》指出,对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最高贷款额度在规定的可贷额度基础上,借款申请人一人申请的增加10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共同申请的增加20万元。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限购区域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点评】该举措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配合,有效推进支持工作落地。
◎4月28日,贵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调整土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按规定最低比例(挂牌起始价20%)执行,允许按挂牌起始价成交。降低个人住房消费门槛。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实行首套房贷款首付20%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点评】该《通知》的出台,旨在强化惠民措施,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4月28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关于对受本轮疫情影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还款不作处理有关措施的通知》,因疫情导致2022年3月至4月期间未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应还本息的,由借款人向办理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直属管理局提出申请,经直属管理局审核批准并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备案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点评】申请有效期限: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4月28日,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网发布了《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安居保障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凡持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非中山户籍人才,允许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房屋自网签之日起2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点评】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4月28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金融支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纾困和经济稳增长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支持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鼓励银行对符合购房政策要求且具备购房能力、收入相对稳定的新市民,合理确定按揭标准,提升借款和还款便利度。
【点评】《行动方案》的出台,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健康运行、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4.25-5.1)苏州市经营性用地无挂牌。
【土地成交】
本周(4.25-5.1)苏州市经营性用地无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4.25-5.1)共5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2386套。
图1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苏州市4.25-5.1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商品房成交 | 住宅类 | 非住宅类 | ||||
(4.25-5.1)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832 | 98↑ | 13.35%↑ | 101 | 23↑ | 29.49%↑ |
成交面积(m2) | 101947.65 | 13954.72↑ | 15.86%↑ | 9750.48 | 5412.24↑ | 124.76%↑ |
图2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22.4.25-2022.5.1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832套,环比上涨13.35%,签约面积101947.65平方米,环比上涨15.86%。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中区成交248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首位。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933套,环比上涨14.90%,签约总面积111698.13平方米,环比上涨20.98%。其中,吴中区住宅成交面积位居本周各区住宅成交面积的首位,成交面积为28351.37平方米,占商品房签约总面积的25.38%。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中区成交248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江区成交227套,位居第二;相城区成交169套,位居第三;高新区、姑苏区分别成交151套和71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房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量91.27%,本周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苏州市4.25-5.1二手房成交情况
二手房成交 | 总计 | 住宅类 | ||||
(4.25-5.1)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961 | 151 ↑ | 18.64%↑ | 861 | 137↑ | 18.92%↑ |
成交面积(m2) | 107775.04 | 23745.79↑ | 28.26%↑ | 91585.37 | 15481.84↑ | 20.34%↑ |
图4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22.4.25-2022.5.1周苏州市二手房成交总量961套,较上周增加151套,环比上涨18.64%;成交总面积107775.04平方米,较上周增加23745.79平方米,环比上涨28.26%。本周,住宅成交量861套,较上周增加137套,环比上涨18.92%;成交面积91585.37平方米,较上周增加15481.84平方米,环比上涨20.34%。其中,住宅总成交面积91585.37㎡,占成交总面积的8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