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点评】此外,房新建住宅小区应当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现有住宅小区通过技术改造,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 2月22日,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2019年秋季吴江松陵城区及开发区施教区(服务区)示意图公布》。
【点评】示意图分2019年秋松陵城区及开发区(不含原同里镇)幼儿园、小学、初中三个。
◎ 2月26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关于印发《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信用等级评定以前一年度(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认定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作为评定依据。
【点评】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一般应在每年3月底前对前一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向社会公开。
◎ 2月26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郎江小学》批后公布,项目位于越溪街道吴山街南侧、溪秀路东侧,总建筑面积53286.7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7299.65平方米)。
【点评】同时,还发布了《郎江幼儿园》批后公布,项目位于越溪街道吴山街南侧、溪秀东路东侧,总建筑面积15268.9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827.79平方米)。
◎ 2月27日,常熟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常熟服装城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年修改)》批前公示,控规修改涉及五个图则单元,即图则M19-01-(01-14)、M19-02-(01-13)、M19-02-(22-42)、M19-04-(01-16)及M19-04-(36-54),总用地面积约100.96公顷,分别位于M19-01、M19-02、M19-04三个基本控制单元内。
【点评】其中,规划修改后,新增居住用地4.26公顷,涉及二类居住用地、商住混合用地。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面积增加了2.95公顷,商住混合用地面积增加了1.31公顷。
【全国新闻】
◎ 2月20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的通知,自2019年2月20日起施行,至2024年2月19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征收范围,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设项目。
【点评】征收标准,小区项目征收费率为基建投资额的5%;零散项目征收费率为基建投资额的10.5%。小区项目指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零散项目指用地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用地面积以《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准的面积为准。
◎ 2月21日,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布关于《陕西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19年2月22日起施行,至2024年2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核定、延续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点评】此外,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二、三、四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
◎ 2月26日,安徽省财政厅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自2019年3月1日起,将安徽省契税适用税率统一下调至3%。
【点评】这意味着安徽省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契税征收由4%改为3%。
◎ 2月26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本市保障性住房工业化建设水平》的通知。市属保障性住房应统一保障性住房套型面积标准,套型面积按照标准层套内建筑面积加标准层公摊面积计算,住宅套型面积统一为一房不大于55平方米、二房不大于75平方米、三房不大于95平方米,对于消防计算高度54米以上的住宅,套型建筑面积在上述面积控制基础上允许增加不超过3平方米。
【点评】市统筹分配使用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征收安置住房以及区属保障性住房,应采用住宅大开间设计。住宅大开间是指单套户内的居住空间由两个及两个以上开间组成,且至少两个开间内无竖向承重支撑的空间体系。
◎ 2月27日,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发布关于《2019年上半年在部分城市试点举行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试点城市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深圳、大连、武汉、成都、杭州、石家庄和长沙。
【点评】报名时间自2019年3月5日起至3月25日止。报名完成的人员可于2019年4月15日至21日期间,登录考试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考试日期为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21日(星期日)。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02.25-03.03)苏州市土地无供应。
【土地成交】
本周(02.25-03.03)苏州市经营性用地无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02.25-03.03)共1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64套,其中住宅32套,非住宅0套,其它32套,新增预售面积共5892.88平方米,住宅4207.84平方米,非住宅0.00平方米,其它1685.04平方米。
图1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02.25-03.03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2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9.02.25-2019.03.03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424套,环比上涨64.81%,签约面积177187.44平方米,环比上涨65.82%。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1956套,环比上涨63.55%,签约总面积220510.68平方米,环比上涨75.46%。从各区域成交情况来看,吴江区成交量“一枝独秀”,成交面积也相应居于首位,相较于吴江区,其他区表现惨淡。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江区成交892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中区成交297套,位居第二;姑苏区成交284套,位居第三;高新区成交192套,位居第四;相城区和工业园区分别成交158套、133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72.80%,本周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02.25-03.03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9.02.25-2019.03.03周苏州市二手房成交总量1647套,较上周减少150套,环比下跌8.35%;成交总面积242972.31平方米,较上周增加76242.08平方米,环比上涨45.73%。本周,非住宅成交量174套,较上周增加15套,环比上涨9.43%;成交面积87785.26平方米,较上周增加80856.37平方米,环比上涨幅度颇大。其中,相城区非住宅成交面积82175.51平方米,占成交总面积的3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