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


智地周刊.苏州第471期
2018年07月10日

【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6月30日,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园区住房公积金转移及提取部分业务的公告》,2018年7月1日起,账户封存期间,在苏州大市范围外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参保员工,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封存满半年后,未在本市正常就业且未在园区外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外地户籍员工,并已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关系转出的,可申请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相关账户余额。

【点评】2018年7月1日起,参保员工申请将缴存在苏州大市范围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园区的,须在园区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

 

  7月3日,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失业金下限调整至1229元/月的业务提示》,自2018年7月1日起,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1138元/月提高到1229元/月;最高标准仍按1940元/月标准执行,未做调整。

【点评】6月29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账户入账比例的业务提示》,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账户入账比例,即:养老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从6.5%调整为8%,特殊补充账户入账比例从6.5%调整为5%,其他账户入账比例维持不变。

 

  7月3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震局)网站发布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江苏保监局印发〈关于推行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意见》所称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由住宅工程的建设单位投保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在保险责任期限内出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所导致的投保建筑物损坏,履行修复赔偿义务的保险。

【点评】《意见》所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是指因设计、材料和施工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并在使用过程中暴露出的质量缺陷;被保险人,是指建设单位;业主,是指住宅或其他建设工程所有权人,为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和索赔权益人。

 

  7月4日,苏州城市规划公示网网站发布《蠡墅小学》批后公布, 项目位于吴中区先锋路北侧、长蠡路东侧,总建筑面积15497.39平方米(计容面积10724.99平方米),容积率1.38,绿地率31.69%,最大建筑高度20.85米。

【点评】同时,还发布了《大湾小学及大湾幼儿园项目》批前公示,项目位于高铁新城相城大道西、蠡太路北,用地面积6243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328.95平方米(地上55953.75平方米-计容、地下22375.2平方米-不计容)。

 

  7月6日,苏州城市规划公示网网站发布《苏州市阳澄西湖第三通道规划》批前公示,隧道主线北接相城区济学路,南接工业园区星港街北延,并设置支线与相城区阳澄湖东路衔接。道路工程全长约5.61公里;其中,隧道段主线长度约2.8公里,支线长度约1.36公里。

【点评】7月4日,发布了《X253县道改扩建工程(广济路北延工程)(接锡太公路)》批前公示,道路起点接广济北路(常熟段),终点接广济北路已建段,全长约631米,规划红线标准段宽50米。

 

 

【全国新闻】

 6月28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印发《武汉市刚需无房家庭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优先选房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有效期二年。《通知》明确,预售备案均价低于18000元/平方米(含18000元/平方米)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应将上述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户型建筑面积低于120 平方米(含120平方米)的准售房源,采取公证摇号方式随机选取不少于60%的比例(含60%)纳入优先选房范围。

【点评】适用对象: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自本次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无住房交易记录的意向购房家庭可优先选购。

 

  6月29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通知》明确,提高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至每人每年12000元;提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点评】同时,还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若干提取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7月10日起,新增“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取消“离开本市提取”、“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6月29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规范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额度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点评】此外,同一套住房在12个月内交易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只能办理一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后续产权持有人申请提取应与该套住房上次提取日期间隔12个月;在异地(泉州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除一般购房提取材料外,还应提供职工本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的证明材料。

 

 6月29日,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吉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8月1日起执行。《通知》明确,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不得有尚未结清的贷款或担保;新房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总购房款70%,二手房贷款比例不得超过房屋评估总价格70%。

【点评】此外,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留置审核,3个工作日内办结。

 

 7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7月9日起执行。《通知》明确,优先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不再支持非缴存地及非户籍地购房提取;取消装修住房、购买车库、车位和缴纳购房维修基金、契税、办证费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点评】此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心需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核查后方可办理。业务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如有特殊情况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07.02-07.08)苏州市无土地供应。

 

【土地成交】

本周(07.02-07.08)苏州市无经营性用地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07.02-07.08)共2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465套,其中住宅424套,非住宅41套,其它0套,新增预售面积共87797.11平方米,住宅41320.86平方米,非住宅46476.25平方米,其它0.00平方米。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07.02-07.08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2018.07.02-2018.07.08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840套,环比上涨14.93%,签约面积234775.06平方米,环比上涨20.12%。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2788套,环比上涨10.55%,签约总面积284621.19平方米,环比上涨16.69%。从新增预售来看,仅工业园区、吴中区有新增预售,其中,吴中区住宅新增预售面积41320.86平方米,占新增预售总面积47.06%。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高新区成交726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中区成交691套,位居第二;吴江区成交646套,位居第三;相城区成交298套,位居第四;工业园区和姑苏区分别成交224套、203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66.00%,本周住宅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07.02-07.08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8.07.02-2018.07.08周苏州市二手房成交量2026套,较上周增加337套,上涨19.95%;成交总面积214656.89平方米,较上周增加9874.16平方米,上涨4.82%。本周,非住宅成交量233套,较上周增加17套,上涨7.87%;成交面积33006.30平方米,较上周减少24418.64平方米,下跌42.52%。

其中,各区二手房住宅成交量情况,工业园区成交434套,位居第一;姑苏区成交349套,位居第二;吴中区成交293套,位居第三;高新区和吴江区分别成交274套,并列位居第四;相城区成交169套,位居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