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发布《2017年第三批次局部地块控规调整》,共14个地块,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1月27日,涉及学校、医院、设施、道路等内容。
【点评】其中,学校包括:景城学校地块、园区二中地块、胜浦滨江苑东学校地块、东沙湖学校北区地块;医院包括:丰茂巷北拟建妇产医院地块、九龙(独墅湖)医院地块。
◎ 1月2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2018年1月1日起市区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2017年标准上各提高30元。即调整为参保人员本市市区户籍满20年,或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每人每月490元;本市市区户籍不满20年且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每人每月350元。
【点评】同时,在居民基础养老金普遍调整基础上,对7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进行倾斜。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0元、20元、30元。
◎ 1月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吴江区城乡公交线路新增优化方案公示》,按照前期编制的吴江公交线网对接轨交4号线专项规划,新增6条区镇对接轨交的“定制旅游专线公交”,票价实行5元一票制,不享受普通公交卡、特种公交卡等刷卡优惠。同步停止黎里、盛泽、桃源、震泽、七都各镇至苏州的7条客运班线运营。
【点评】新增:①吴江汽车站至黎里汽车站专线;②吴江汽车站至临沪客运站专线;③吴江汽车站至盛泽公交枢纽站专线;④4号线松陵大道站至桃源汽车站专线;⑤4号线松陵大道站至震泽八都社区专线;⑥4号线松陵大道站至七都汽车站专线。
◎ 1月3日,苏州城市规划公示网网站发布《太湖新城C-015号地块幼儿园》选址公示,该项目位于太湖新城箭浮山路东侧、子文街南侧,拟选用地面积21774.0平方米。
【点评】据悉,该项目位于《苏州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用地范围以外,三区划定中为限建区,在《苏州市吴中区越溪横泾总规》(已批)中为幼儿园用地,在《苏州吴中太湖新城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已批)中为幼托用地。
◎ 1月3日,苏州轨道交通网站发布《5号线09标苏嘉杭站主体结构率先封顶》, 5号线苏嘉杭车站于2016年11月开工建设,是5号线自西向东的第20个车站,位于金鸡湖大道与东环高架交叉口和苏嘉杭高架交叉口中间,沿金鸡湖大道东西向敷设,总建筑面积约1.2万㎡,包含3个出入口、2组风亭、2个紧急疏散口。
【点评】同时,发布《3号线轨道2标轨道试铺工作正式开展》,3号线轨道2标包含19站19区间的正线、辅助线、联络线,唯亭停车场及其出入场线的轨道施工。按照计划,将于2018年12月30日实现长轨通目标,于2019年6月30日完成唯亭南停车场铺轨工程。
【全国新闻】
◎ 1月2日,合肥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安徽:省级以上开发区长期圈地将降级或撤销》。12月26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安徽省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长期圈占土地、开发程度低的开发区将面临核减面积或降级、撤销处分。
【点评】《暂行办法》同时明确,根据当年综合评价结果,对综合考核中排名居前30位的开发区,给予奖励,并在项目、资金、土地、扩区升级等方面给予倾斜。
◎ 1月3日,芜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明确,严格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已备案的商品住房价格,自办理预售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上调,超过3个月再次申报备案价格的,上调幅度不得超过1%。
【点评】《意见》同时明确,严格精装修商品住房价格管理。装饰装修费用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精装修装饰设备详细标准作为附件纳入购房合同,合同中须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精装修商品住房的基本情况,须在预售方案中明确并公示。
◎ 1月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意见》明确,最低人均租住面积,每个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居住使用人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住房最小出租单位,应以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按床位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储藏室不得出租供居住;允许将现有住房改造后出租,改造后每个卧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
【点评】《意见》同时明确,集中出租住房供他人居住,出租房间达到5间以上或出租房屋居住使用人达到10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管理制度,明确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建立信息登记簿或登记系统,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报送公安机关备案。
◎ 1月4日,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居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高层次人才安居政策”、“高校毕业生安居政策”、“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安居政策”、“重大项目人才安居政策”。《意见》于2018年1月4日起正式实施。
【点评】《意见》要求,通过提供住房、补贴、政策等为人才量身定制安居方式,加快构建系统完备、全面覆盖、高效便捷的人才安居政策和保障制度,为“强富美高”新南京建设提供持续动力和支撑。
◎ 1月5日,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现行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进行调整,《通知》明确“对部分区域取消限购”和“实行住房限售措施”。 《通知》于2018年1月8日起正式实施。
【点评】《通知》同时明确,进一步强化价格备案制度,房产部门对拒不接受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其网签备案资格。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01.01-01.07)苏州市无土地供应。
【土地成交】
本周(01.01-01.07)苏州市无经营性用地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01.01-01.07)共1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6套,其中住宅0套,非住宅6套,其它0套,新增预售面积共642.57平方米,住宅0.00平方米,非住宅642.57平方米,其它0.00平方米。
图1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01.01-01.07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2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18.01.01-2018.01.07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971套,环比下跌30.19%,签约面积123784.86平方米,环比下跌31.51%。本周,商品房共签约量1408套,环比下跌29.49%,共签约面积146885.15平方米,环比下跌36.41%。从新增预售供应来看,仅1家楼盘新获准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非住宅类房源。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江区成交406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中区成交297套,位居第二;姑苏区成交283套,位居第三;相城区成交242套,位居第四;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分别成交102套、78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68.96%,本周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01.01-01.07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8.01.01-2018.01.07周二手房成交量1015套,较上周减少190套,下跌15.77%;成交面积125005.00平方米,较上周减少15632.72平方米,下跌11.12%。本周,非住宅成交量102套,较上周减少19套,下跌15.70%;成交面积33391.92平方米,较上周增加3364.02平方米,上涨11.20%。
其中,各区二手房住宅成交量情况,姑苏区成交209套,位居第一;工业园区成交208套,位居第二;吴中区成交153套,位居第三;高新区成交131套,位居第四;吴江区和相城区分别成交115套、97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