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新闻】
◎ 新政后苏州首场大型土地拍卖于2013年3月8日进行。本次土地拍卖挂牌公告共推出16宗地块,总面积94.7万方,其中纯城镇住宅用地3宗、商服用地5宗、商住混合用地7宗、其他用地1宗。16宗地块中,吴中区推出9宗,高新区4宗,相城区3宗。本场土拍仅8宗地块进入竞价程序,全部溢价成交,最高溢价119.96%。其余8宗地块最终底价成交。
【点评】土地拍卖一向是楼市的风向标。 “新国五条”出台后苏州市区举行的第一场土地拍卖会因此成为了业界的关注焦点。从此次土拍可以看出,开发企业拿地热情依旧不减,住宅用地的竞拍尤其激烈。说明即便新国五条出台了细则,开发商对于苏州住宅市场依然看好。
◎ 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副部长齐骥4日上午表示,国务院要求各地政府制定各地的房地产调控目标。这个目标3月底就要出台。他称,各地不一定非要制定细则,只要调控方向符合国五条的规定,围绕国五条的细则进行。但是,房地产调控从严从紧的同时,不会采取“过激”手段。江苏省住建厅相关工作人员透露,国务院的楼市调控“国五条”出台后,省里立即召开了“落地”会议,研究如何落实国五条细则和相关要求,同时在国务院的要求之外,也应结合江苏特色制定适合本地的政策。目前正在替省政府代拟稿,但具体内容尚无可奉告。
【点评】此次国五条细则出台非常重要,首先,限购进一步升级,明确了统一标准;其次,二手房的个调税,由交易总额的1%-2%,从严按差额的20%征收;第三,少数高房价城市,将提高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上述三点具有新意。此次以国办名义下发,而非部委分头行动,规格较高。动作有点大,对市场的影响肯定是利空的,但市场降温需要一个过程,预计今年二季度开始成交量会受影响,三季度价格会有变化。
◎ 3月1日公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等细化措施。这犹如一记重拳,在二手房市场引发巨震。新国五条细则公布至今,苏州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人满为患,想在政策未落地之前迅速完成买房过程的市民挤爆了交易大厅。甚至不少着急的买家大胆尝试“走险招”——贷未批先缴税,逆行交易。有媒体报道称,各地会在3月底、4月初前后出台调控细化政策。
【点评】对这些“走险招”的买卖双方,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先缴税后申贷”的做法,但是贷未批先缴税对买卖双方来说都存在风险。卖房人可能面临尾款拿不到、房子已被过户的风险;买房人则会面临批贷未成功或批贷量较少,不能及时付款给卖方的风险。因此,买卖双方都要慎重。
◎ 3月5日(星期二)上午9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听取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温家宝认为过去5年中央“坚持搞好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遏制了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 “国五条”细则明确提及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目前苏州多家商业银行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二套房贷政策调整的通知,依然执行首付比例最低六成、贷款利率最低1.1倍的标准。
◎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表示,“这次调控与之前的政策一脉相承,核心内容仍是强调‘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满足合理住房需求’。”其中的内容,如要求地方政府公布房价控制目标,落实地方政府控房价责任,加大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等,都是此前政策的延续。“在近期热点城市楼市出现过热苗头的情况下,再次出台调控政策,表明中央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不动摇的立场和决心。”
【点评】楼市调控涉及法律手段、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但目前因相关法律不够完善,所以多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行政手段的特点是刚性较强,短期容易见效。而经济手段弹性较强,但效果出现不确定性大,如提高利率,房价会有一定的滞后反应。限购令属于典型的行政手段,新国五条的“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则属于经济手段。限购令到“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转变,说明了中央政府对房地产调控手段从行政手段向经济手段的转变。
◎ 国五条细则提出“2013起各地区要提高商品房预售门槛”并“稳步推进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全国政协委员、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日前表示,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会推进,但短期内不会取消。这表明房地产调控从严从紧的同时,不会采取“过激”手段调控市场。
【点评】这表明房地产调控从严从紧的同时,不会采取“过激”手段调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