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 12月26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就住房租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的签订,旨在加快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共推苏州住房市场发展的有益探索和具体措施。苏州市作为江苏省住房租赁的六个试点城市之一,将继续在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点评】按照协议,政银双方将重点在信息服务和系统平台建设、数据分析支持、金融支持等方面通力合作,努力推动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通过携手打造“政府智能化管理+智慧金融服务”的样本,向社会传导新时代住房消费新理念,建设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 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10个城市列为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的通知》,《通知》明确,通过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研究提出破解当前历史建筑保护利用问题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新模式和新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最大限度发挥历史建筑使用功能,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留中华文化基因。
【点评】10个试点城市:北京市、广东省广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扬州市、山东省烟台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宁波市、福建省福州市、福建省厦门市、安徽省黄山市。
◎ 12月28日,苏州教育网站发布《2018年各区积分入学开放学校及服务区域公布》, 2018年苏州市区积分入学申请从1月1日起正式开始,申请人可以于4月15日前(节假日除外),向各区所辖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积分入学申请,并于4月30日前至申请积分窗口领取积分入学分值确认单并签字。
【点评】2018年苏州市区积分入学开放的公办小学及服务区域,及2018年苏州市区积分入学开放的公办初中及服务区域,详情可至官网下载查询。
◎ 12月29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城区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标准拟调整》,调整后,最低收入家庭1人户补贴标准为54.1元/月·平方米,2人户为32.9元/月·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为24.9元/月·平方米。低收入家庭这三类标准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34.6元、21.6元、17.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则分别为每月每平方米21.9元、14.2元和11.3元。
【点评】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优化住房保障结构,提高货币化保障水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意见反馈结束后,住建部门下发通知之日起实施,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高新区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 12月30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便民服务新举措存量房交易网签“不见面”审批服务将于2018年1月1日起上线运行》,房地产经纪人员可通过拍照(或扫描)上传存量房交易各项材料(包括购房人身份资料,家庭成员信息等),交易管理部门通过“平台”实现房源核验、购房资格审核等“不见面”服务,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客户,负责交易资料上传的房地产经纪人员必须已纳入“苏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与信用管理系统”管理并处于执业状态。
【点评】据悉,市住建局还将积极与税务、不动产等相关部门沟通,充分利用“平台”资源,逐步实现交易、税收、登记的网上预审,强化部门间协同合作,真正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百姓少跑腿”。下一步市住建局还将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着力在全市推广该项服务。
【全国新闻】
◎ 12月25日,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分行、大连房屋租赁公共服务平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该平台除了查找房源外,还增加了产权验真、微信签约、租赁备案、居住证办理、租房公积金申请、宽带办理等众多公共服务。与银行签署战略协议后,将为租赁企业和大连百姓提供更多标准化、智慧化的公共服务。不仅租赁住房投资、建设有了金融支持,租客还可申请租金分期服务等。
【点评】据悉,为引进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大连今年出台新举措,提高了租房货币补贴面积,对高校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住房租赁公共服务需求迅速增长。
◎ 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显示到2035年,上海市常住人口将控制在2500万左右,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200平方公里。在创造优良人居环境方面,《批复》要求上海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开展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和违法违规建设治理,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包容度和宜居性。
【点评】《批复》提及,上海要严格控制城市规模。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好永久基本农田。构建空间留白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提高规划的适应性。
◎ 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通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要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点评】《通知》提出,要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依法严肃处理。
◎ 12月27日,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要求至2022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点评】据悉,为推广装配式建筑,海南将在用地、财政、金融、税费等政策上进行支持。
◎ 12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建立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为满足春节前商业银行因现金大量投放而产生的临时流动性需求,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支持金融机构做好春节前后的各项金融服务,决定建立“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在现金投放中占比较高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在春节期间存在临时流动性缺口时,可临时使用不超过两个百分点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使用期限为30天。
【点评】根据央行的表述,本次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的使用对象为“在现金投放中占比较高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全国性商业银行”工行、农行、中行、建行、邮政、交行、
招行、浦发、中信、光大、华夏、民生、广发、兴业、平安、恒丰、浙商、渤海银行。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12.25-12.31)苏州市土地供应。本次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20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其中,14宗为城镇住宅用地,另6宗为商住混合用地。共计出让面积1173050.80平方米,本次公告19宗地块均设定了市场指导价及一次报价有效区间,于2018年1月30日开拍。
【土地成交】
本周(12.25-12.31)苏州市无经营性用地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12.25-12.31)共20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5661套,其中住宅4697套,非住宅349套,其它615套,新增预售面积共777487.45平方米,住宅686900.31平方米,非住宅59701.35平方米,其它30885.79平方米。
图1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12.25-12.31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2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17.12.25-2017.12.31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391套,环比下跌5.37%,签约面积180732.08平方米,环比下跌5.44%。本周,商品房共签约量1997套,环比下跌0.99%,共签约面积231004.28平方米,环比下跌1.36%。从新增预售供应来看,仅相城区无新增预售;其中,吴江占比达53.92%、吴中占比达20.83%。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中区成交641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江区成交439套,位居第二;相城区成交390套,位居第三;高新区成交198套,位居第四;工业园区和姑苏区分别成交182套、147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69.65%,本周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12.25-12.31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7.12.25-2017.12.31周二手房成交量1205套,较上周增加19套,上涨1.60%;成交面积140637.72平方米,较上周增加12111.44平方米,上涨9.42%。本周,非住宅成交量121套,较上周减少44套,下跌26.67%;成交面积30027.90平方米,较上周增加6936.88平方米,上涨3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