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苏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消息,今年上半年,苏州“拿地即开工”项目数达116个,涵盖政府投资、民生公益、产业发展等多个领域,项目数位居全省第一。“拿地即开工”、多证联发的背后,是苏州在工程建设领域改革方面不断寻求突破的成果。苏州市充分发挥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管理平台的优势,提供全流程在线审批;积极推行“资金管理、建设主线、用地管理、建设辅线”项目审批“多线并行办理”、“前期介入+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四结合新模式;试点实施“桩基先行”分段许可、分段施工,全面落实控规管理制度改革,合理简化办理程序,有效提升项目前期落地时效。
【点评】当前苏州市“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已实现常态化,以“拿地”为时间节点,推动项目从拿地到开工时间由4至6个月,最快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
◎7月11日,“苏州轨道交通”公众号发布了6、7、8号线盾构区间掘进施工进度。6号线,盾构区间掘进99.2%;7号线,盾构区间掘进78.6%;8号线,盾构区间掘进96.9%。目前,三条线路共有14台盾构机同步推进,均将于明年开通运营。
【点评】2024年苏州将会增加3条轨道交通线路,到时民众出行将会更加便利。
◎7月13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浒通片区MF-01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苏州高新区浒通中心区06-0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后公布、《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浒通片区MH-02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后公布、《苏州高新区阳东片区0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后公布、《苏州高新区中心城区F-02、O-03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后公布、《苏州科技城M-04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批后公布共计五则规划调整通知。
【点评】规划调整部分用地性质并优化控制指标,使土地使用性质更加明确。
◎7月13日,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网站发布《吴江区多点发力聚焦低效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报道。近年来,吴江区锚定低效工业用地盘活目标不放松,多点发力促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2022年至今累计完成工业用地整优提升30771亩,涉及低效工业企业1892家,其中关闭腾退10192亩,涉及503家企业。一是统筹施策合理引导。二是重拳出击整优提升。三是示范带动引领节地。
【点评】工业用地提质增效能够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支撑服务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7月14日,经过行政审批局和相关部门、建设单位的共同努力,苏州星轮旅产业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的摩天轮项目顺利取得施工许可证,这标志着金鸡湖右岸区域改造提升工程全面进入开工建设阶段。金鸡湖右岸区域整体连片改造提升是园区加快构建“一主两副”城市发展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入2023年江苏省重点文化和旅游产业项目,目标是将金鸡湖右岸区域打造成实施城市更新的最优质典范、提速商业繁荣的最有力支撑、推进业态融合的最创新实践,为打造苏州城市新中心注入新动能、新活力。
【点评】金鸡湖右岸区域改造提升新建项目主要包含了苏州中环广场、文华东方酒店、苏州当代美术馆、摩天轮更新等四大重点项目,通过建筑和业态重塑城市新格局。
【全国新闻】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7月10日发布《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明确“金融16条”中的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存量贷款展期,二是专项借款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则长期有效,各金融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
【点评】政策延期有助于改善房企融资、进一步缓解房企资金压力,同时有助于维护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稳定市场信心和预期。
◎7月10日,自然资源部明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规范有序推进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合法化。对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严禁通过不动产登记将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合法化。要求各地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统一组织开展地籍调查,查清宅基地及房屋的坐落、界址、面积、权属等,满足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需要。
【点评】此外,各地要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确权登记等已有工作成果,对权属合法、登记要件齐全的宅基地及房屋均未登记的,要尽快办理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宅基地已登记、房屋未登记的,根据群众需求及时办理房地一体登记,换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书。
◎7月13日,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完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内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显示,政策调整为职工在“都市圈城市”内异地现金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动产权证书》签发半年以上,可办理提取。政策适用于缴存职工在“都市圈城市”内异地现金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在“都市圈城市”内异地现金购买二手房的职工,《不动产权证书》签发之日起即可办理提取。
【点评】本次调整是在“都市圈城市”购房提取业务开展事后核查中发现存在一定的疏漏后,对原政策进行完善。
◎7月13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保障对象、建设标准、租金标准等事项。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面向社会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本市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供应,原则上不设户籍和收入限制;产业园区、用人单位配套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优先或定向供应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符合条件的职工。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新建和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原则上7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不低于70%),已开工或通过既有住房改造的,可依据实际建筑面积适当放宽标准。单套建筑面积较大的户型可以分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提供简约、环保的装饰装修,满足基本入住条件,并结合新市民、青年人需求特点,配置必要的配套设施,提升居住品质。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低于同地段同品质住房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价格。面向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职工定向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价格可进一步优惠。
【点评】《意见》通过明确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支持政策,推动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小户型、低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尽最大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缓解住房困难。
◎7月14日,四川省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德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即“扩大二套房认定范围”和“提高贷款额度计算倍数”,修订条款于2023年7月10日实施。在“扩大二套房套数认定范围”方面,将原“有两笔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除外),再购房被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调整为“有一笔公积金贷款记录且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只要住房贷款已结清,再购房按照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在“提高贷款额度计算倍数”方面,新政还将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计算倍数从20倍调整为30倍(实际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最高限额),进一步加大对公积金贷款职工的政策支持。
【点评】政策调整后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2023.7.10-7.16)苏州市区经营性用地挂牌2宗,为相城区商服类用地。
序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面积 (㎡)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技术指标 | 起报总价 | 保证金 | 加价 幅度 | 项目分割销售的比例约定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万元) | 人民币 (万元) | 美元 (万元) | 港币 (万元) | 人民币 (万元) | |||||||
1 | 高铁新城相城大道西、西公田路北 | 苏地2023-WG-47号 | 39857 |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 | ≤3 | ≤45% | ≥20% | 34808 | 6970 | 1020 | 7930 | 400 | 部分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816 | 地下空间 | / | / | / | ||||||||||
430 | 地下空间 | / | / | / | ||||||||||
2 | 高铁新城南天成路南、修远街西 | 苏地2023-WG-48号 | 7772 |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 40 | ≥4 且≤ 4.2 | ≤ 40% | ≥ 20% | 6967 | 1400 | 210 | 1600 | 100 | 部分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土地成交】
本周(2023.7.10-7.16)苏州市区经营性用地成交1宗。
编号 | 坐落 | 竞得单位 | 用途 | 地块面积(㎡) | 楼面单价 (元/㎡) | 成交总价 (万元) | 溢价率(%) |
2023-WG-35号 | 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南、彩虹河东 | 苏州市农产品发展有限公司 | 居住区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混合用地 | 4767.2 | 5908.77 | 6197 | 0% |
【商品房供应】
本周(2023.7.10-7.16)苏州市区2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448套,新增预售面积57121.24㎡,均为住宅类新增。
图1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7.10-7.16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商品房成交 | 住宅类 | 非住宅类 | ||||
(7.10-7.16)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571 | 60↑ | 11.74%↑ | 124 | 36↑ | 40.91%↑ |
75254.02 | 3932.08↑ | 5.51%↑ | 9803.56 | 2638.83↑ | 36.83%↑ |
图2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23.7.10-7.16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571套,环比上涨11.74%,签约面积75254.02㎡,环比上涨5.51%。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相城区成交211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首位。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695套,环比上涨16.03%,签约总面积85057.58㎡,环比上涨8.37%。其中,相城区住宅成交面积位居本周各区住宅成交面积的首位,成交面积为23996.68㎡,占商品房签约总面积的28.21%。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相城区成交211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高新区成交160套,位居第二;吴江区、吴中区分别成交138套、84套,位居第三、第四;工业园区、姑苏区分别成交79套和23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房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量88.47%,本周住宅类成交量占比下降。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7.10-7.16二手房成交情况
二手房成交 | 总计 | 住宅类 | ||||
(7.10-7.16)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本周 | 变化量 | 变化幅度(%) |
成交套数 | 1240 | 107↑ | 9.44%↑ | 1146 | 125↑ | 12.24%↑ |
成交面积(m2) | 128477.66 | 5616.57↑ | 4.57%↑ | 124195.14 | 13818.98↑ | 12.52%↑ |
图4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23.7.10-7.16周苏州市二手房共计成交1240套,较上周增加107套,环比上涨9.44%;成交总面积128477.66㎡,较上周增加5616.57㎡,环比上涨4.57%。本周住宅成交量1146套,较上周增加125套,环比上涨12.24%;成交面积124195.14㎡,较上周增加13818.98㎡,环比上涨12.52%。其中,住宅总成交面积124195.14㎡,占成交总面积的9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