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


智地周刊,苏州第530期
2019年09月12日

【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9月2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意见》。《免罚意见》涉及76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明确了免罚的条件。76项免罚清单涵盖多个领域:广告监管、证照监管、产品质量监管、计量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管等。

【点评】《免罚意见》,是基于审慎包容的监管原则,是为了在营造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9月3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发布《苏州市轨道交通8号线工程(西津桥站—车坊站)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稿。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规划,轨交8号线功能定位为古城外围从西北到东南的骨干线路,全长35.5km,全部采用地下敷设方式,全线共设28座车站。主要经过苏州市高新区、姑苏区、相城区,起点为高新区西津桥,终点位于工业园区车坊。

【点评】8号线串联高新区枫桥片区、姑苏区金阊新城、相城区阳澄湖发展轴、园区跨塘城铁片区、园区城铁站、中央商务区、金鸡湖东岸居住区、科研教育片区及南部车坊居住区等重要功能中心和枢纽地区。8号线与3号线在线网中构成“组合环”,起到网络换乘功能,是改善中心区网格状线网换乘条件,提高古城区外围西部、北部与东部出行效率的一条重要的东西向骨干线。

 

  9月3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了《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为有序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发展,对于2019年8月1日前已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找决定书、且在规划设计要点中明确绿色建筑星级要求的工程项目,可继续按照旧国标进行绿色建筑评价。

【点评】《通知》还明确,対于2019年8月1日二后答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找决定书的工程项目,可按照新国标等标准进行绿色建筑评价。

  9月4日,吴江区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知》明确,流动人口到吴江区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提交相关材料可以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点评】《通知》还明确,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我区连续居往的,应当在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持本人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居住地住址或者就业、就读等材料,至我区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9月5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枫桥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规划方案批前公示》。建设地点:苏州新区华山路北、北俞街西、景山路南。总用地面积:22672.10m2,总建筑面积:23136.94m2。其中,新建建筑占地面积:1930.9m2 、已建建筑占地面积:4198.1m2。学校规模:6+1轨(每班45人)。

【点评】9月5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发布《苏科外国际中学部规划方案变更批前公示》。①取消地下非机动停车库,非机动停车位均做到地面,调整后数量为585辆;②因体育设施影响消防扑救,根据消防要求调整体育设施布置。

 

【全国新闻】

  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部署精准施策加大力度做好“六稳”工作;确定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的措施,带动有效投资支持补短板扩内需。会议表明:坚持实施稳健货币政策并适时预调微调,加快落实降低实际利率水平的措施,及时运用普遍降准和定向降准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资金更多用于普惠金融,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点评】此外,会议还提出了:①抓紧推进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和运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②保持物价总体稳定,落实猪肉保供稳价措施;③今年限额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要确保9月底前全部发行完毕,10月底前全部拨付到项目上。

 

  9月4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后简称为南京市规划资源局)在其官网上发布通知,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加快经营性用地上市速度,近日,市规划资源局发布新局组建后的第一个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范围内临时建筑审批工作的通知》(后简称为《通知》),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用房、售楼处、堆料仓库等临时建筑的规划审批方式进行了大刀阔斧式的改革。该政策使得建设单位“拿地即开工”成为现实。

【点评】《通知》主要有两个变化,一是临时建筑规划审批采用告知承诺方式。二是为需保留的临时建筑明确办理路径。执行新规之后,建设单位在签订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出让金首付款后,只要签署一份今后保证按要求申报和施工的承诺书,即可直接领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最快办理当日就可开工。

 

  9月5日,商务部办公厅印发了《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指出将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重点培育30-50条全国示范步行街,推动全国步行街客流量和营业额累计增长30%以上。《工作方案》指出,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的工作重点在于加强规划布局、优化街区环境、提高商业质量、打造智慧街区、增强文化底蕴与规范管理运营六个方面。

【点评】《工作方案》明确,要聚焦管理智能、运营高效的目标,着力推动街区数字化改造,加快推广应用5G技术。步行街区建设应扩大无线网络覆盖,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消费互动和运行监测,提高智能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加快线上线下融合。

 

  9月5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同意南昌、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吉安、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批复》明确,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积极开展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强资源优化整合,在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投融资体系构建、人才引进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点评】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江西省优势,探索适合地区特点的创新道路、创新模式和创新机制,努力把南昌、新余、景德镇、鹰潭、抚州、吉安、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产业技术创新示范区、绿色发展引领区、开放协调发展先行区、创新政策和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打造长江经济带经济与生态联动发展的创新高地。

 

  9月5日,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明确,职工授权成都公积金中心向相关部门能够联网查询确认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含)的,职工无需提供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点评】《通知》还明确,提取金额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或职工对提取金额有异议或职工与非配偶的共有人共有产权份额的应提供住建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居买卖同和购数发黑或收据。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09.02-09.08)苏州市无土地供应

【土地成交】

本周(09.02-09.08)苏州市经营性用地无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09.02-09.08)共6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1564套,其中住宅1555套,非住宅9套,其它0套,新增预售面积共179767.12平方米,住宅179175.98平方米,非住宅591.14平方米,其它0平方米。

图1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09.02-09.08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2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19.09.02-2019.09.08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415套,环比上涨3.13%,签约面积179447.30平方米,环比上涨6.11%。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1840套,环比下跌1.18%,签约总面积207632.16平方米,环比上涨0.16%。其中,吴江区住宅成交面积位居本周各区住宅成交面积的首位,成交面积为82452.04平方米,占商品房签约总面积的39.71%。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江区成交786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相城区成交392套,位居第二;吴中区成交338套,位居第三;姑苏区成交143套,位居第四;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分别成交108套、73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房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量76.90%,本周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09.02-09.08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9.09.02-2019.09.08周苏州市二手房成交总量1836套,较上周增加235套,环比上涨14.68%;成交总面积194499.44平方米,较上周减少5827.78平方米,环比下跌2.91%。本周,住宅成交量1567套,较上周增加188套,环比上涨13.63%;成交面积168763.12平方米,较上周增加26564.18平方米,环比上涨18.68%。其中,住宅总成交面积168763.12㎡,占成交总面积的8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