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刊


智地周刊.苏州第504期
2019年03月12日

【新闻资讯】

【地方新闻】

  3月4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网站发布《竹山路(绕城-五湖路)》选址公示,项目位于太湖新城,用地面积98676.70平方米。

【点评】同时,还发布了《龙翔路(天鹅荡路-绕城)》选址公示,项目位于太湖新城,用地面积27510.00平方米。

 

  3月4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浒墅关镇北津东路工程》选址公示,项目位于北津东路(下塘北街-苏浒路),用地面积12340.00平方米(合18.5100亩)。

【点评】3月6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网站发布《苏清路西侧道路工程》选址公示,项目位于北起苏清路、南至日益路,用地面积9618.00平方米。

 

  3月5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网站发布《吴中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调整范围东起京杭大运河,南起吴中大道、城南路,西止西塘河,北止京杭大运河,用地面积7.60平方公里。

【点评】调整地块:罗盛里地块、天灵路西延地块、澄湖东路两侧地块、红庄站西侧地块、吴中供水公司地块、碧波小学中学地块、下田村地块、宝带桥南站周边地块、钱家花园南侧地块、跃进河周边地块。

 

  3月8日,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乡规划网站发布《移舟街(五湖路-引黛街)道路桥梁》批前公布,项目位于苏州吴中太湖新城五湖路南侧。

【点评】桥梁跨径3*10米,桥梁宽度27.50米,全桥长36.08米。

 

  3月8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拟对《张家港城北科教生态城(YSCB-05-02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公示。

【点评】调整范围东至杨锦公路、南至南横套河、西至华昌路、北至晨丰公路。

【全国新闻】

 1月25日,杭州建设网网站发布关于修订《杭州市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民工学校是指设立在建设工地,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农民工、作业人员进行非学历教育培训、组织管理、公共服务的平台和管理服务体系。

【点评】杭州市范围内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工期6个月以上、参与工程建设的民工总数超过50人的房屋建筑、市政和轨道交通等建设工地,工程建设期间应建立民工学校。

 

  2月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修订《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至2024年01月3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5年。《办法》明确,弹性年期出让起始价根据工业用地使用权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市场评估价格进行修正后确定,修正系数为弹性年期出让年限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比值。

【点评】此外,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的起始价根据租赁时点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市场评估价格进行修正后确定,修正系数为租赁年期加出让年期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比值。土地租赁期间租金根据最终成交金额进行修正后确定,修正系数为租赁年限与法定最高出让年限的比例,原则上按年平均收取。土地出让期间出让金为最终成交金额减去租赁期间所交租金。

 

  3月1日,上海人大网站发布关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其收费标准应当在前期物业合同中予以约定。业主大会成立前,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调整;业主大会成立后,需要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与业主大会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后,向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点评】此外,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停车位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停车位满足业主需要后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按月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

 

 3月5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的公告。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的约定,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初步评估结果。初步评估结果应当包括评估对象的构成及其基本情况和评估价值。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

【点评】初步评估结果公示期满后,评估机构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委托评估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基准价格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3月7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关于《建设工程施工电子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的通知,2019年3月20日起,进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我市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点评】已发布《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预审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1》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文件范本(适用于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电子招标项目)GZZB2018-3》。原GZZB2010-008-2.4电子评标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范本另行修订发布。

 

【市场简报】

【土地挂牌】

本周(03.04-03.10)苏州市土地无供应。

【土地成交】

本周(03.04-03.10)苏州市经营性用地无成交。

 

【商品房供应】

本周(03.04-03.10)共1个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新增预售52套,其中住宅0套,非住宅52套,其它0套,新增预售面积共16659.07平方米,住宅0.00平方米,非住宅16659.07平方米,其它0.00平方米。

图1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供应趋势图

 

【商品房成交】

表1  苏州市03.04-03.10周商品房成交情况

图2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周成交趋势图

图3 苏州市近期商品房各物业成交趋势图

2019.03.04-2019.03.10周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一手)签约量1330套,环比下跌6.60%,签约面积163547.22平方米,环比下跌7.70%。本周,商品房签约总量1667套,环比下跌14.78%,签约总面积183499.81平方米,环比下跌16.78%。从新增预售来看,仅工业园区有新增预售,为非住宅。

从统计的区域来讲,商品房签约量吴江区成交789套,位居本周商品房成交冠军宝座;吴中区成交310套,位居第二;相城区成交183套,位居第三;姑苏区成交146套,位居第四;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分别成交145套、94套。成交物业类型中,商品住宅(一手)新签约量占一手房成交79.78%,本周依旧占据较大份额。

 

【二手房成交】

表2  苏州市03.04-03.10周二手房成交情况

图4 苏州市近期二手房周成交趋势图

2019.03.04-2019.03.10周苏州市二手房成交总量1884套,较上周增加237套,环比上涨14.39%;成交总面积223511.94平方米,较上周减少19460.37平方米,环比下跌8.01%。本周,非住宅成交量198套,较上周增加24套,环比上涨13.79%;成交面积58510.69平方米,较上周减少29274.57平方米,环比下跌33.35%。其中,相城区非住宅成交面积52497.51平方米,较上周减少29678.00平方米。